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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網友轉傳給我,有關林穎孟議員批論時代力量此次因應人頭黨員案,增加入黨審核
補件程序的不是之處。以下簡單回應:
1. 增加補件程序,是決策委員會共同決議,為加強確認「申請人本人提出申請」所增加
的審核流程。
2. 補件程序啟動後,林穎孟議員的父親,曾致電至中央黨部組織部,提供四位申請人姓
名,要求組織部予以審核通過。
3. 然而組織部同仁查對資料後發現,此四人之電訪紀錄皆無法完整答覆 E-mail 及其他
申請資訊,且表示黨費為友人代繳,四人之電訪紀錄皆有完整錄音。
4. 另外,其中一人的電訪記錄,明確表示他未曾申請入黨。且四人姓氏不同,戶籍皆不
在宜蘭,卻填寫同一處宜蘭住址。
基於上述情況,明顯可見補正之必要性。
4.附註、心得、想法︰
1.請教一下人頭黨員的定義是
代繳黨費就是人頭黨員(陳維廷?)還是
不知情的狀況下入黨是人頭黨員
2.我看不出來第四點(戶籍部分)必然代表有什麼問題,我很好奇時力也成立這麼久了怎
麼這次審黨員就一大堆的問題....如果以前發生過應該可以避免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