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港版國安法第29條vs.早期刑法100條

作者: shotholisi (☑北爛工程師)   2020-08-10 23:24:04
真不知道該說國民黨笨還是怎樣,當初民進黨一堆辦美國綠卡的 ,國民黨也動不了
國民黨如果比共慘黨還要聰明的話,搞不好現在還是國民黨長期執政XD
條文內容真的比共慘黨還要有人性....怪不得被推翻下台!哈哈!
台灣_刑法100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
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
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港版國安法29條
屬於「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提到「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
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以下行為之一的,均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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