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 公費選舉才是王道
: 其實民進黨也沒什麼錢啦,全世界只有一個黨有百來億財產,叫國民黨
: 你比較少票卻可以拿更多錢,這不合理
: 也不符合邏輯
: 公費選舉才是最公平
: 政府給你錢,你只能花這筆錢,你敢多花就當選無效
: 然後補助款取消(都給你公費選舉了,還要拿補助款幹嘛)
今天跌破兩次眼睛,第一次是蔡璧如講人話,第二次是這ID竟然會跟蔡璧如講同樣的東西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8-04/445567
蔡壁如提到,在擁有成熟的民主制度的歐洲,就提出了兩個與台灣不同的選舉經費制度。
第一,歐洲許多國家存在「公費選舉制度」。在公費選舉制度下,法律將規定候選人競選
經費之最高額,若競選經費超過最高額之上限,則當選無效。台灣現行制度下也有競選經
費最高額限制,但是超過最高額的唯一懲罰僅僅是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申報所得稅,列入列
舉扣除額。
第二,所謂公費選舉,就是政府事前提供公費給候選人,供其進行競選活動。有不少歐洲
國家都採取此制度。台灣也有選票補助款,但是台灣的補助款是候選人當選後,直接依得
票率進入當選人的戶頭。由於選後才給錢,這一大筆錢不會用來選舉,因此導致許多政治
人物都會成立私人基金會來處理這筆錢。
蔡壁如說,「我們想要像歐洲這樣的民主嗎?還是我們要繼續看著被造出來的神跌落神壇
?關鍵的解方就在於競選經費!」她透露,自己想倡議,台灣要推動公費選舉制度,讓選
舉補助款可以在選舉期間就發給候選人,禁止選舉經費超過法定上限,讓選舉經費降下來
,讓台灣的民主制度走向成熟。當然也許有人會提到競選浮濫的問題,其實也有相應的解
方,讓我們可以持續倡議,提出更好的選舉方案。
不過既得利益者本身就是修法工具,怎麼可能搬石頭砸自己腳? 而且台灣人鑽漏洞不遺餘
力,友情贊助搞不好也要立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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