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不要再說柯被平反了好嗎。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20-08-03 17:57:48
大家嚎,
一堆人說柯建銘被平反,
天呀不要鬧了好嗎。
不論如何,
公司法都是修正通過了,
但當初柯建銘和黃國昌的爭議,
是在於要不要「回溯處理SOGO一案」
這時候可能你會說,
現在回溯方贊成方爆貪腐,
所以柯建銘當初才是對的吧,
嗯哼,是這樣子的嗎?
大家知道韓國華城殺人案嗎?
一個至少涉姦殺14條人命的案子,
這件案子最近偵破了。
該連續殺人犯,
在他犯最後一起案子時,
當時的韓國法律規定,
殺人的刑事追訴期,
是15年,
即便是最近破案了,
法律追訴期就是過了,
所以無法向犯人追訴,
也就是在刑事上無罪的意思。
2015年,
南韓國會修法,
殺人罪案件將被永久追訴直到破案。
如果用華城殺人案做比喻,
來對照當初SOGO案的爭議,
黃國昌的主張,
就是新修法的刑事追訴期追訴到破案之適用,
可用於原本已經追訴期過的華城殺人犯上;
而柯建銘的主張,
則是認為新修法不應回溯,
不得適用在華城殺人犯上。
這時候爭議「回溯」的意義,
大家有看出來了嗎?
如果站在華城殺人案的角度來看,
憑什麼殺人犯只因為超過追訴期,
就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這也是黃國昌為什麼主張能回溯的觀點;
但柯建銘也沒錯,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
新修法本來就不該回溯至修法之前的個案。
為什麼會有SOGO條例?
為什麼公司法會修法?
就是因為現實存在著爭議的例子,
才推動法律的修訂。
黃國昌和柯建銘爭論要不要回溯的觀點,
我覺得都沒錯。
黃國昌覺得修法要辦就多辦你一個遠東,
柯建銘覺得修法但不多辦一個遠東,
各謀其政、各為其主。
但如果只是因為黃國昌所主張的觀點,
同陣營有人進行著好貪腐的事情,
就說柯建銘的觀點才是唯一正確的,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看到一堆柯建銘平反,
還有洗白白香香文,
是不是要害我弄丟五支手機?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20-08-03 18:01:00
作者: oscarwu3041 (夢想家的羽毛)   2020-08-03 18:01:00
就李恆隆跟噓噓東在國會延伸互鬥而已不覺得喬柯完全是為了公共利益
作者: chungkuowei (arthur)   2020-08-03 18:03:00
不是阿 會有一大堆案子 不是只有遠東一個
作者: DameKyon (那個路過的)   2020-08-03 18:10:00
問時力囉 乖乖走獻金申報會死?要開始刷獻金法不合時宜綠營不該收獻金嗎?
作者: CLANNAD (-クラナド-)   2020-08-03 18:10:00
幫柯建銘洗白真是噁爆了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20-08-03 18:25:00
原po都拿韓國舉例了 還有人護主心切裝看不懂
作者: pttyu (無)   2020-08-03 18:28:00
殺人罪跟這個比...
作者: miyiang   2020-08-03 18:29:00
笑死 各有觀點沒錯 但時粉當初說喬柯是什麼?護航財團啦!資進黨啦!當初不要用這種態度 好好討論會死?現在發現抹錯了 不用認錯?說你們抹錯,就叫洗白?有夠噁心
作者: capirex (′・ω・`)   2020-08-03 18:31:00
老柯這提款機沒了 收錢力量以後要靠什麼提款?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20-08-03 18:33:00
我也還是覺得要回溯呀,反正財團被搞我才覺得刺激呀。
作者: hankwtc (hankkong)   2020-08-03 19:03:00
照這邏輯,所有的法律修改都應該要溯及既往!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8-03 19:27:00
拿姦殺案來類比不太對,畢竟刑事和民事不同,刑事要有從新從輕原則,要有利於被告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20-08-03 19:27:00
我不知道你是為了護航還是怎樣,時力原本要修的11-1到底跟溯及有什麼關係
作者: miyiang   2020-08-03 20:13:00
還在問什麼關係?真的是裝睡的叫不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