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觀點] 大麻被污名化的歷史

作者: radiohead56 (電台頭5566)   2020-08-03 09:57:27
※ [本文轉錄自 historia 看板 #1V9f80cS ]
作者: radiohead56 (L o S e r f a t n e r D) 看板: historia
標題: [觀點] 大麻被污名化的歷史
時間: Sun Aug 2 18:14:21 2020
https://vocus.cc/mazeined/5e900d43fd89780001ca4606
以下截自內文
“Harry Anslinger在1930年上任聯邦麻醉品管制局局長,不久後,美國就因為假酒猖獗嚴
重影響人民健康、黑手黨靠走私酒精壯大等原因,廢除了長達14年的禁酒令,而多數現今認
定的「毒品」當時在聯邦層級都可以合法取得的,Anslinger能管制的麻醉品,只剩下那時
候使用者少得可憐的海洛因與古柯鹼。”
Harry Anslinger是誰的官員?胡佛,歷史罪人除了尼克森以外又要加上一筆 - 胡佛。
“他開始利用媒體,大肆宣揚他認定的大麻危害,包含有人抽了大麻之後發瘋、黑人利用大
麻迷姦白人女性、兒子抽完大麻之後砍死了全家人等等;今天我們對大麻已經有十足的了解
,當然知道這些新聞的荒唐,可是當時大麻還不普及,Anslinger利用這些軼聞挑起美國人
的敏感情緒,成功將大麻與暴力與種族主義聯繫在一起,他曾在聽證會中表示,大麻是許多
暴力犯罪的元兇,而吸食大麻者多為非裔與拉丁裔族群。”
所以反對大麻就是支持種族歧視。
“「當然,他也曾想找到科學證明,根據目前揭露的資料,Anslinger曾寫信給30名美國醫
學協會(AMA)的專家詢問大麻的問題,其中29位認為禁止大麻是錯的,但最終,Anslinger
只願意採用了剩下那一位的意見,無論專家們怎麼勸阻他,他始終堅守著自己的故事:
「年輕人將成為大麻的奴隸,他們的毒癮會不斷增加直到心智衰竭,最後因為瘋狂而成為暴
力犯罪或殺人犯。」
1937年,Anslinger終於促成了聯邦層級的大麻稅法(Marihuana Tax Act of 1937),實務
上幾乎等同於刑法,全美開始雷厲風行的掃蕩策略,把一個又一個大麻吸食者送進監獄,但
他似乎又遇到了禁酒令時期同樣的麻煩,大麻轉入地下黑幫,成為他們重要的收入來源並持
續在市面上流動,而且變得越來越難控制。
1950年代,在美國反毒未見成效的Anslinger,決定把失敗歸咎到世界上其他國家未能跟上
美國打擊毒品的腳步,於是他把命令帶進聯合國,並對其他國家施壓,若不配合禁毒就要停
止對他們的金援,幾乎所有國家都妥協了,沒人願意跟二戰剛結束時的強權美國對抗。1961
年,美國成功在聯合國推動全球藥品監管制度,大麻正式成為受世界公約管制的對象。
1970年,在一場有關藥品法的辯論中,Anslinger再次提出了大麻將導致精神疾病以及暴力
的看法,並引述精神科醫師Issca Chopra的意見作為證明,但他的對手,律師Joseph Oteri
提出了反駁,因為他曾跟Chopra在波士頓法庭上交叉辯證,Chopra當庭承認,他的研究不含
有效的科學樣本,無法證明大麻與精神疾病的因果關係。
Anslinger沒有回答,會場一片靜默。
隨後,面對會場內越來越多的質疑聲浪,Anslinger使出了他的大絕招,他對在座所有的科
學家提出挑戰:「有哪位醫生曾經提出對大麻對人體有益的報告?報上名來。」令他沒有想
到的是,底下的專家們開始舉出一個又一個的名字與研究,對面科學實證,Anslinger再次
無言以對,只能用憤怒的情緒回應。
最後,精神科醫師Joel Fort直視著這位在全球挑起毒品戰爭的暴君,毫無畏懼地對他說出
了整場會談的結論:「你帶領全國處理科學問題,用的卻是中世紀的手法。」”
所以
這就是大麻被當成毒品的歷史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9-08-02 18:34:00
去八卦宣傳你的毒品無罪化理論好嗎
作者: radiohead56 (電台頭5566)   2019-08-02 18:44:00
這是歷史版欸 講學術看歷史不是要嚴謹認真嗎?放下偏見,摘下有色眼鏡,才能正視歷史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9-08-02 18:49:00
那這句又是什麼神邏輯?“所以反對大麻就是支持種族歧視。”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19-08-02 19:15:00
我支持大麻合法啦 不過你發文的話只會是汙名化大麻而已就跟阿扣差不多 少說點話吧當初禁止大麻跟種族歧視有關係沒錯 針對墨西哥裔和非裔
作者: bruce79 (bruce)   2019-08-02 19:20:00
我是贊成藥用大麻合法化啦 但反對大麻跟種族歧視 我看不出有什麼關係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19-08-02 19:20:00
但跳到反對大麻就是支持種族歧視真的很沒道理
作者: bruce79 (bruce)   2019-08-02 19:21:00
在台灣扯這個 對合法化也沒什麼說服力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9-08-02 19:23:00
還有早在1912年就有國際鴉片公約禁止鴉片貿易,結果你引用的文章裡根本沒提到鴉片這種管制品最後你引述的文章中,筆者根本沒給那些故事所參考的資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19-08-02 19:25:00
這篇文跟鴉片有什麼關係嗎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9-08-02 19:26:00
料或是文獻來源,就學術上來說嚴謹度根本不夠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19-08-02 19:26:00
大麻到麻醉品單一公約才被限制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9-08-02 19:29:00
回M大,這篇文的開頭提到美國麻醉品管制局30年代管制的麻醉品根本沒提到鴉片,還提到現在定義的毒品當時大多可合法取得,明明在1912年就簽了公約禁止鴉片貿易,筆者卻絲毫沒有提到我懷疑筆者避開鴉片這塊是在淡化毒品的危害,讓他為娛樂用大麻合法化辯護時難度降低
作者: radiohead56 (電台頭5566)   2019-08-02 19:36:00
鴉片跟大麻是不一樣的東西==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9-08-02 19:56:00
神邏輯,大麻的危害在這篇滿明顯的。
作者: radiohead56 (電台頭5566)   2019-08-02 20:01:00
因為你是racist啊 lololol
作者: AlisaRein (AlisaR)   2019-08-02 21:38:00
自己推的被反就叫作不要帶有色眼鏡,自助餐吃到飽?不敢直接說種族主義者啊?https://i.imgur.com/iIVTzbX.jpg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19-08-02 21:44:00
這樣看起來沒列出鴉片的確很怪可能是覺得鴉片不是毒品 或者把海洛因跟鴉片混為一談但這兩個理由很不合理 故意隱瞞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我覺得要連結到替大麻合法化辯護就太遠了畢竟主流論點都著重在大麻非毒品 而不是毒品危害輕重應該說 不是台灣人想像的那種毒品
作者: saram (saram)   2019-08-02 22:06:00
但是,一但合法,恐怕黑心肝的商人就滿山遍野種來賣.
作者: articlebear (政治真的滿狗屁的)   2019-08-02 22:46:00
建議你出門走走
作者: radiohead56 (電台頭5566)   2019-08-03 05:18:00
這句話樓上自己留著吧
作者: wkiosar (隙間飛行)   2019-08-03 07:59:00
法律上是毒品就是了 人本身的集體禁止比起科學證明什麼的本來就更能實化某物的危害
作者: f45616 (KiddHuang)   2019-08-03 08:02:00
幫忙補血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19-08-03 08:26:00
曾經或現在還有禁止人民翻牆跟設立黨派的法律呢是不是毒品不靠科學不然靠什麼 你的主觀認定嗎 你看過幾篇研究了?在台灣是洪水猛獸 到國外就變成仙丹 那一定是有問題
作者: wkiosar (隙間飛行)   2019-08-03 08:53:00
所以法律上還是毒品啊 不是嗎當然不是靠科學了 也是不用一下跳到我的主觀 就是集體認定我也寫了 就是法律
作者: radiohead56 (電台頭5566)   2019-08-03 09:57:00
至於歷史版柯韓糞的推文就不用理惹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9-08-03 09:57:00
作者: radiohead56 (電台頭5566)   2020-08-03 10:01:00
???
作者: s555666 (螺蟲)   2020-08-03 10:26:00
呼麻仔
作者: zerowingtw (.....)   2020-08-03 10:28:00
毒品就是毒品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20-08-03 10:32:00
大麻變成毒蛇猛獸的歷史 就當 糖嫁禍膽固醇的歷史是一樣的 掌握媒體後強勢宣傳 久了之後 就會變成一般人的常識 你去挑戰常識 就會被無法面對自己的常識 居然與現實不符 的 人 拒絕接受新的認知就像上面講的 人的集體禁止比科學更能證明云云那不就是 糖跟膽固醇 的故事嗎...幾乎現今的每個人 都是 糖跟膽固醇 的故事的參與者但是依然 絕大多數人 都認為自己的常識 是現實這該說 沒有學習能力呢 還是該說沒有學習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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