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是官商勾結的結果
: (至於中國只有70年土地權,卻還能炒房,這部分必須研究清楚
: 否則台灣就算實施出租地上權,很可能連這個都能炒)
中共改制保障私人財產和房產後
加上中共建政不過70年
許多房根本沒到70年就都更拆遷了
而由於舊的共產制度遺緒
都更必須賠付房子或等值金額
地方政府在都更時會讓這些成本
給標購的開發商支付
既然大城市隨便拆遷戶就是賠付房
那各地拆遷戶要求自然就不可能低
要是賠付補償太低就抗爭
土地成本隨著發展開發就越來越居高不下
而土地都更重劃開發
又是地方政府財政重要來源
官員也可以從中牟利
這裡就跟台灣很像
整個社會從政府到民間
都成了房價高漲推手
也因為這理由
地方政府在改制後對推動公屋毫無興趣
不再分配房也沒意願建造公共房
因為公屋政府不賺錢
官員也沒得利益
出租地上權早就不能根本上解決問題
像新加坡國家有土地權
又大力自行開發公屋
才能真正保障房屋供應人人住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