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黃國昌-回應時代力量處理徐永明一案聲明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08-01 21:53:18
※ 引述《wupaul (保母義勇軍)》之銘言:
: 徐委員永明:(9 時 43 分)委員會已決議通過審查會版本,又發生院長召集黨團協商時
: ,提案刪除明定犯罪主體。從委員會審查以來,經濟部的種種作為,都讓我們不禁懷疑,
: 經濟部是不是遠東集團和徐旭東開的,不然為何可以如此千方百計想盡辦法去開後門,
: 要讓確定在登記時違法的公司不用撤銷登記。結果現在徐旭東方面還表示,他已經和高層
: 解決了,經濟部說這部法就算通過也沒用,因為不能溯及既往。所以我們時代力量在修正
: 動議中提出了更完整的版本,希望各黨團與院會可以支持,讓大家不必再蒙受「SOGO 條款」的
: 屈辱,謝謝。
: 黃委員國昌:(9 時 50 分)
: 第一個重要的問題,今天我們提出的修正動議在犯罪主體的部分不僅包括公司的負責人、
: 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更重要的還包括公務員,亦即如果今天是以犯刑法偽造
: 文書印文罪章之罪而言,你必須將所有犯罪主體全部考慮在內,如果今天有公務員在公務
: 上的文書登載不實,這樣的公司設立登記難道可以不撤銷嗎?若是如此,為何不將公務員
: 也納在犯罪主體之上?
: 第二個重要的問題,為避免現行條文再出現解釋上的疑慮,我們在法條上非常清楚加上「
: 中央主管機關依照職權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應撤銷或廢止登記」沒有任何裁量的空間。
: 第三個重要的問題,除判決有罪確定以外,目前偽造文書罪章之罪都有可能獲得緩起訴處
: 分,即使獲得緩起訴處分,也不改其刑事不法行為之內涵,正因如此,我們希望這次修法應
: 該對於第九條條文規範的完整性進行全體變革,謝謝。
: 柯建銘:請問誰敢舉手贊成回溯?請告訴我。只有廖國棟委員一人最勇敢!
: 就廖國棟敢說贊成回溯!
這是院會二讀的程序
宣讀條文 委員發言 按議案表決
二讀的表決前
登記發言的有廖國棟 (支持委員會修訂版本) 、徐永明、孔文吉、黃國昌、柯建銘
這是時代力量的版本
時代力量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
第 九 條 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
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前項情事時,公司負責人應與各該股東連帶賠償公司或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

第一項裁判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但裁判確定前,已為補
正或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已補正者,不在此限。
公務員、公司之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以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
罪章之方法,辦理公司之設立或變更登記,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或經法院判決有
罪確定者,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應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我看不懂,徐永明說時代力量提了更完整的版本,上頭哪邊是回溯條款? 求解
還是應該找委員會審查時候的發言來看看?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0-08-01 21:56:00
是公聽會吧?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20-08-01 21:58:00
事實就是只有廖國棟敢說阿 正常人不會去要求溯及既往徐應該只有幫忙推動公司法第九條而已吧
作者: pujipuji (噗嘰)   2020-08-01 22:00:00
https://i.imgur.com/W3FqkjZ.png 徐也是偏向要回溯處理SOGO的意思吧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08-01 22:06:00
發言是一回事,提案內容是另一回事???意思簡化是可以解釋徐也要求回溯,但也可以解釋公司法第九條修訂要處理過去SOGO經營權衍生的問題
作者: tigertiger (虎虎)   2020-08-01 22:45:00
設立條款=回溯處理嗎 puji開示一下阿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20-08-02 01:28:00
基本上也不可能回溯,增資的股票早都流通了11-1的條文也只是增加股東提起訴訟的誘因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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