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GODFATHER ()》之銘言:
: 1.轉錄標題︰針對本黨主席徐永明傳涉入SOGO經營權行賄案遭檢調搜索,為維護本黨之聲
: 譽,維持公開透明之立黨基礎,我建請黨中央採取以下措施
: 若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FB請寫名稱
: 1.轉錄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MeredithHuang.TW/posts/1494802437378809
: 2.轉錄來源︰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 3.轉錄內容︰
: 針對本黨主席徐永明傳涉入SOGO經營權行賄案遭檢調搜索,為維護本黨之聲譽,維持公開
: 透明之立黨基礎,我建請黨中央採取以下措施:
: 1.建請徐永明主席以大局為重,盡快對外說明,以釐清外界對於時代力量涉貪之疑慮。待
: 調查結果釐清前,自請停止一切黨內職權,以昭時代力量之公信。
: 2.建請黨中央比照前立委高璐‧以用助理涉補助案,黨內程序應秉持一致標準、一視同仁
: ,黨中央應盡速啟動黨內調查程序,協助檢調釐清案情;並建請決策委員會,比照前立委
: 高璐‧以用助理涉補助案,做成決議,在相關案情釐清前,對徐永明主席做成停權之處分
: 。
: 3.根據《時代力量紀律裁決規章》第二條第九款,「妨害黨之聲譽,其情節重大者」為違
: 反黨之紀律,徐永明主席涉案一事為明顯損害黨之聲譽。建請決策委員會做成決議,將徐
: 永明主席送本黨紀律委員會議處。
: 4.在全案司法程序尚未結束前,徐永明主席不宜參選下屆決策委員會之委員,以避免日後
: 全案定讞,再次影響本黨聲譽。
這位議員身為黨公職人員,竟然沒讀懂黨的規章
《時代力量紀律裁決規章》第二條
黨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為違反黨之紀律:
一、加入其他政黨。
二、犯相關刑事犯罪經起訴者。
三、瀆職行為。
四、違紀參選或助選。
五、故意為不實檢舉,致他人名譽受損。
六、洩漏本黨重大機密。
七、違反本黨成立宗旨或黨章。
八、違反本黨政策或決議。
九、損害黨之聲譽,其情節重大者。
十、妨礙黨內選舉之公正性,其情節重大者。
註:
1.這個第二款的另有特別規定(犯哪些類刑事罪名)在該裁決規章第四條
2.這個第二款的停權處份與申訴訂在該裁決規章第十二條
3.徐老師不能用第九款處理,規定在第十九條第四款(另參第四條第一款)
請問議座,徐老師被指控犯相關刑事犯罪,是業經「起訴」了嗎?
既然沒有起訴,為何這麼急著發起停權,還要送紀委議處,顯不符合貴黨規章所定程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