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上秒還牽手…女友遭貨車撞亡!他抱遺體

作者: Tapqou (三三三)   2020-07-20 09:52:04
1.新聞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19/1764431.htm#ixzz6SeI67U48
2.新聞來源︰
ETTODAY
3.新聞內容︰
上秒還牽手…女友遭貨車撞亡!他抱遺體哭吼 目擊者傻:地上都血
新北市新莊區幸福捷運站2號出口18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35歲謝姓女子與何姓男友牽手
過馬路時,被45歲的鍾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撞上,當場倒臥血泊之中,送醫不治身亡。如
今,救護車畫面曝光,可以看見何男抱著謝女大罵司機「你在幹什麼!」
謝女與男友18日下午2點多,在捷運站路口行走斑馬線過馬路時,遭到鍾男的小貨車撞飛2
公尺,直接後腦著地。謝女也因頭部10公分撕裂傷,血流不止。
「你在幹甚麼!怎麼可以這樣」何男對著肇事司機大喊,懷裡抱著滿身血的女友。目擊者
嚇壞地說,聽到一聲巨響後,朝著聲音的方向看去,發現地上有一灘血跡。
謝女送醫後不治身亡,男友悲痛萬分,然鍾姓駕駛的酒測值為零,詳細肇事原因及究責,
還有待警方調查釐清。
4.附註、心得、想法︰
政府長期以來漠視違停
每年行人被車撞死都不計其數
最近交通部長卻還推行防衛性過馬路
先進國家中,行人的路權理應是最大的
為何台灣做不到?
甚麼時候才要認真抓違停?
看來台灣目前還是未開化國家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20-07-20 09:56:00
最近還有推防衛性駕駛
作者: k1k1832002 (Matoriel)   2020-07-20 09:58:00
其實台灣社會一直是非先進國家,是國家數據錯覺才以為擠身先進國然後才有觀察上的奇怪落差進而錯誤要求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20-07-20 10:00:00
很清楚吧 休旅車擋住兩人 旁邊公車要過 小貨車搶快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20-07-20 10:02:00
要改善交通 應該從教育著手 交通部該補助各級學校交通教育
作者: Zcould (夜火千影)   2020-07-20 10:03:00
台灣人民並不認為自己需要開化
作者: gogen (gogen)   2020-07-20 10:05:00
就有一個人不守法沒禮讓行人,然後鯛民開始檢討政府然後民粹政府開始檢討駕駛,檢討XX改了一堆法令,增加很多限制,造成了大家很多的不便.不過,總是還有不守法的人,還會再撞死人還會給鯛民很多用不完的檢討機會一出事就開始怪東怪西,問題是什麼!?就是不守法的人,這些人常常就是鯛民所以把違停視為重大案件能解決問題??首先,沒有違停,這個案件還是會被撞其次,把違停視為重大案件,其他真正的重大案件不用辦了因為違停的案件太多再來停車場嚴重不足,也不容易蓋更多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20-07-20 10:17:00
有點想到黑袍糾察隊第一集的情節,男女正握手道別,結果閃電俠經過沒注意,把女朋友撞到只剩一雙手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0:21:00
是哪個國家會把違停當重大案件??那下次超速撞死人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用這種邏輯我看只有整部六法全書唯一死刑才有辦法處理了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7-20 10:22:00
有警力抓未兩段式,沒警力處理違停,頗呵未兩段式還被列為重大違規,黑人問號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0:25:00
沒兩段列重大的確很瞎啊 但也不是把違停列進去的理由 無論是理論跟實務上
作者: ayler88 (ele)   2020-07-20 10:26:00
違停很好解決吧,一般人檢舉能有獎金就搞定了 哇哈哈保證排山倒海的紅單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7-20 10:26:00
違停認真開單一個星期之後就可以減少次數了現在是警察到場常常只規勸而不開罰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0:27:00
有那麼好解決哪輪得到你想 不然檢舉獎金為何取消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7-20 10:27:00
大家都知道警察不會開單,誰還會怕違停被抓到
作者: gogen (gogen)   2020-07-20 10:28:00
這樣會有不教而殺的問題,違停的常是方圓一公里沒有停車位才違停,嚴抓結果是大家以後出門只能搭公車計程車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0:29:00
講很多次了 真以為違停只靠執法的話 台灣的警備人力再加一倍都不夠用
作者: ayler88 (ele)   2020-07-20 10:29:00
台北很多地方有違停,就是周圍商業很熱鬧,但沒啥停車位
作者: gogen (gogen)   2020-07-20 10:30:00
多數人並不會在意幾十塊上百塊停車費,問題是附近根本沒停車位
作者: ayler88 (ele)   2020-07-20 10:30:00
但這沒救了吧,只能權衡,乾脆設個高價路邊停車位好了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7-20 10:30:00
警察先執法給大家看,再來說執法沒用
作者: ayler88 (ele)   2020-07-20 10:31:00
把原來的紅線區 設成每15分鐘$30的停車位之類
作者: cheabar   2020-07-20 10:31:00
標題讓人以為當場撞死~過份狗血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0:32:00
違停基本上就是歷史共業 以前放任房子亂蓋 住商沒管理地方政客自利角力 大眾運輸不培養 若開單能治標就算了事實上則是連治標都治不了
作者: Zcould (夜火千影)   2020-07-20 10:32:00
各憑本事,行人要自己拿出行動讓開車的知道好歹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0:34:00
還是有人以為警察整天開單不用做別的事也不用換班?
作者: ayler88 (ele)   2020-07-20 10:35:00
警察沒這麼多時間開單啦,只是做作業績真要大量開單 還是要交給自動拍照機器,或一般民眾檢舉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0:36:00
跟領券的在罵郵局窗口怎麼中午可以空著一樣的邏輯...車板之前就有鴿子現身說法 撇除老屁股外第一線都嘛很操你以為他沒做事(X) 他做的事不是你想看的(O)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20-07-20 10:40:00
正義魔人時間永遠比警察多 才會後來改實名制來減輕基層警察的壓力
作者: kcl0801 (kcl)   2020-07-20 10:45:00
停車位不足這個問題 台北市近年來有利用學校(我看到的大部分是國小居多)用地挖地下停車場 趕快蓋一蓋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加上臨停30分內不收費(比照某些百貨公司標準)以前嚴格取締違停 可以減少很多問題 但記得要設機車停車場...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0-07-20 10:49:00
這件事跟停車位違停有啥關係?= =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7-20 10:49:00
先進的已開發國家,路權是行人最大,剛好台灣相反,行人要讓大車,行人最弱勢,根本落後國家,這案子就是小貨車急速轉彎,自以為行人會讓……
作者: starport (輕鬆看)   2020-07-20 10:50:00
像這種就該認定為故意殺人 過失咧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0-07-20 10:51:00
說穿了,看影片就知道,駕駛那樣子,立什麼法也沒屁用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7-20 10:51:00
林佳龍說看到車子要後退三步,容我說 幹你娘垃圾部長林佳龍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0-07-20 10:52:00
兩個人在他正前方,他不知道在看哪裡或在想啥,就撞下去前面有篇下面的推文有人猜「他當時是在看右邊的來車」如果真是這樣,車子往前進,人卻看右方來車?這叫神仙來沒用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7-20 10:54:00
小貨車急速轉彎,是為了閃避直行公車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0-07-20 10:57:00
他的右方來車就是一輛直行公車啊
作者: sad9876520 (EJ)   2020-07-20 11:01:00
平常說自己水準高,但違規被抓就會嚷嚷為何不抓他
作者: ktpp   2020-07-20 11:14:00
為什麼抓違停有獎金無效?
作者: Myfun (So Good)   2020-07-20 11:14:00
應該立法強制規定營業用車罰金,僱主應全額付擔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20-07-20 11:16:00
這種硬要搶在直行車前彎的要怎麼罰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7-20 11:17:00
為了要杜絕「逼車行為」,日本將改正道路交通法,未來將其嚴罰,該法在30日正式實施。逼車行為在這次的法律改正中,增加新的「妨害駕駛」等規定,如果惡意阻撓車輛通行,或是縮短車距離、故意急煞車或是惡意變更車道等,官方列舉10項行為為舉發對象。根據罰則,該行為將被處「3年以下徒刑或是50萬日圓以下罰金」,並立刻當場吊銷駕照,未來2年內不得再參加考試。這可能對某些人來說還不算是把交通違規當成重大案件吧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1:19:00
抓違停有獎金理論上是有效 但實務上會讓正義魔人爆增 多出一堆擦邊球或散彈打鳥的檢舉案累死交通隊 如果你有當公職或國營窗口的親友 就知道對民間濫訴有多賭爛了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7-20 11:20:00
要是交通違規不該當成重大案件,那幹嘛嚴懲酒駕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1:20:00
換言之 只會更嚴重排擠到該做的事而已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1:23:00
公家體系對每個案子都要走正常程序下結案程序(避免吃案之嫌) 別以為那些亂檢舉的案子他們可以直接用碎紙機軋掉 被稽核是可大可小的原來背後你看不到的程序只換到你一句自由心證XDD自由心證也是要有報告的好嗎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7-20 11:25:00
先說警察人力不夠無法上街掃蕩,然後又說民眾浮濫檢舉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1:25:00
警察吃案在上個世紀很多啦 現在想亂蓋根本找死而已警力不夠掃蕩跟浮濫檢舉並不矛盾且存在啊 所以??而且你邏輯也很好笑 哪個國家是靠取締提升道安 而非民眾素質自我提升 治標跟治本的差別懂嗎??
作者: nunogomes (Ethan)   2020-07-20 11:29:00
以台灣駕駛素質就是要用重罰,可惜立委……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1:30:00
先進國家會讓行人我相信也不是因為會被罰 也是長期的素養累積起來的 靠取締來提升道安我還不拿諾貝爾獎??
作者: nunogomes (Ethan)   2020-07-20 11:30:00
執法者警察只想當好好先生,看到違規先勸導再說。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20-07-20 11:30:00
政府不嚴格看待駕駛訓練教育的重要性還濫發駕照,拿到駕照在路上亂開也不會被警察取締,不教也不罰就是政府失職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1:31:00
先進國家也不是一建國就這麼高水準 德日等黑歷史沒少過
作者: nunogomes (Ethan)   2020-07-20 11:32:00
現在就是連標都治不好還談本?素質提升有這麼快?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7-20 11:32:00
秩序本來就是要靠取締才能維持,還提升民眾素質咧以為現在新大樓的住戶不敢裝鐵窗是因為素質喔?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1:33:00
那問題就回到我前面講的歷史共業啦 除非全台灣大都更囉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7-20 11:34:00
說警察沒人力執法,還有人要靠北民眾檢舉
作者: nunogomes (Ethan)   2020-07-20 11:35:00
嚴懲是最快見效的做法,因為現在人的素質就擺在那邊…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7-20 11:35:00
怪不得台灣一年死於交通事故的將近2000人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1:36:00
靠北檢舉是因為之前獎勵制度濫訴太多 警察不能亂吃案早就跟你說兩件事不衝突了反正鍵盤交通隊都覺得鴿子整天沒事幹而已囉而且我沒反對嚴懲 罰多少跟抓不抓得到不衝突
作者: nunogomes (Ethan)   2020-07-20 11:38:00
警察看到違規直接現場開單,省略勸導,我想會有效率多了。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1:39:00
但就是有人天真到追求99%捕獲率 全世界都做不到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7-20 11:39:00
作者: wts4832 (住在海邊的地瓜)   2020-07-20 11:39:00
警察開太多單 會被議員嘴歪 說搶錢為了避免政府搶錢的爭議 要鼓勵民眾檢舉啦
作者: playerd (發糕)   2020-07-20 11:40:00
車子可以停在車道上面兩周,原來警察這麼忙
作者: lolicone (∥○△○∥)   2020-07-20 11:40:00
先把路上那些違停處理掉吧
作者: nunogomes (Ethan)   2020-07-20 11:40:00
否則勸導完還是被人檢舉,不是又多一遍流程?
作者: lolicone (∥○△○∥)   2020-07-20 11:41:00
每天看到這種就一肚子火https://i.imgur.com/RR3c4Hl.jpg
作者: nunogomes (Ethan)   2020-07-20 11:42:00
別說99%捕獲率,即便能接近理想數字也好啊!什麼都不做就什麼都不會改變。立法嚴懲交通違規是最快能達成的,都一黨獨大了。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07-20 11:45:00
照片不都開單而是沒拖走 拿在一起講是??當然拖吊效率差很不應該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0-07-20 11:47:00
要退三步啊
作者: lovejamwu (阿發我愛你!!!)   2020-07-20 12:25:00
真的很氣這種轉彎還速度很快.被這種貨車刷過好幾次!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20-07-20 12:28:00
只有一個人不守法禮讓?路上起碼有50%以上沒在讓的好嗎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20-07-20 12:36:00
違規垃圾造成的一場悲劇
作者: beariscut (沒有人是完美的!=.=")   2020-07-20 12:40:00
關違停屁事?
作者: lain2002 (lunca)   2020-07-20 12:40:00
四輪:行人要防衛性走路、不要用生命捍衛路權
作者: WLM531   2020-07-20 13:17:00
柯韓糞要嘴也嘴對 這跟違停有啥屁關係
作者: mimikillua   2020-07-20 13:46:00
我都等到視野內沒車才走 台灣交通有夠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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