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Parliamentary Martial Art

作者: toyota2211 (yufeng2211)   2020-07-17 13:32:12
議會格鬥技,簡稱PMA,一種競技來規範議會議員在議會中可採取的搏擊技。
以下是宗旨及競技基本架構。
宗旨
不可諱言,表決的過程,本質上是一種多數暴力。
然而人的意志並非單純多數原則就能抹殺,必須要有血的儀式來彰顯少部分人的決心。
尤其是臺灣四面環敵,從政者及領導人需要一定限度的血性以及體魄上的鋼鐵手腕。
藉由議會的搏擊,展現議員對於其立場的意志力,便是議會格鬥競技最大宗旨。
競技方式
一、
占領主席臺的一方為防守方,而其對立方為進攻方。
二、
在規範期間內,進攻方將防守方的議員,驅離主席臺。
當所有防守方議員均被驅離主席臺,進攻方勝利。
然而在規範時間到期時,若仍有議員守住主席臺,則防守方勝利。
三、
攻防期間,所有議員只能行使規範格鬥技術。
目前詳細規則仍需要討論,我畢竟沒有運動背景,要設計出完善的競技系統是辦不到的

但還是多少提一些建議,例如當有議員採取非規範的格鬥技巧,執法人員可以中斷賽事
,將違規議員驅離議會直至下次議期。
在執法期間,無違規議員必須停止動作,在驅離完畢後,依照當時原進攻位置及防守位
置回復。
待所有議員就定位後,由裁判指示開始搏擊攻防。
至於禁止動作,像打懶較這件事情,我是非常反感的,所以個人會傾向嚴懲攻擊懶較的
議員,最好罷免。
作者: ssiou (科科~~)   2020-07-17 13:33:00
禁止帶助理
作者: lppllp123432 (love_ss)   2020-07-17 13:53:00
有才推xD
作者: toyota2211 (yufeng2211)   2020-07-17 14:10:00
我甚至會買票看他們打架,我說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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