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指監院人事處理恐違憲 游錫堃:符合議

作者: 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   2020-07-16 11:40:17
釋字第342號
摘要&結論:國會自律是司法審查的界限(不是釋憲機關審查的對象)。
其他想看的自己往下看
作者: r13974682 (UU)   2020-07-16 11:48:00
藍白一家?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7-16 12:09:00
這個都不一定的499號釋憲國大延任案大法官就因為會議程序問題判違憲那同樣是國會用內規決定的程序大法官不想介入的時候 是因為事情沒那麼嚴重到要干涉國會自主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7-16 18:56:00
國大案件不能類比,釋字499理由有寫,未經選舉即以立院比例分配國大代表議席,其產生方式是違背憲法本文25條,擅自延任自肥,亦違反釋字第31條,以上是可以涵蓋在大法官審查範圍的,是以88年9/15憲法增修條文第1、4、9、10條被宣告違憲。(上屆國大以憲法增修條文形式決定下屆成員比例和增加自己的剩餘任期,大法官審查的是該增修條文本身有違憲法本文、前釋字、以及民主憲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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