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香港國安惡法管很大 可要求台交涉港資料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20-07-07 12:13:53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1384557
2.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
3.新聞內容︰
香港國安惡法管很大 可要求台交涉港資料 不從罰款判刑
〔編譯黃靖媗/綜合報導〕在香港國家安全法實施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六日首度召開維
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訂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
條實施細則》,為警務人員擴權。細則於六日晚間刊登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
刊憲),翌日生效。其中第五條指出,香港警務處若有需要,可要求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
織及其代理人,就涉港活動提供指定資料,台方若繳交不正確、不完整的資料,將被判最
高十萬港幣(約三十八萬台幣)罰款與有期徒刑兩年。
提交資料不正確 可罰38萬及判刑兩年
港府最新公開的《實施細則》,授權警務處及國安執法機構七項新的權力,警務人員若有
偵查與防範國安罪行的需要,警務處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要求外國與台灣的政治性組
織,以指定方式提交指定資料,包括在香港的活動及個人資料、資產、收入、收入來源及
開支等;若外國或台灣的政治性組織不從,最高可被判處罰款十萬港幣與六個月有期徒刑
;若提交不正確、不完整資料,刑責更高,最高會被判處罰款十萬港幣與兩年有期徒刑。
偵辦國安案件 無搜查令也可入室搜證
此外,警務人員也可以要求電子平台供應商、平台服務商、網路服務商移除平台上危害國
安的訊息,若供應商與服務商不願配合,最高可罰款十萬港幣與半年有期徒刑,並允許警
務人員取得搜查令後,直接檢取服務商或供應商的電子器材,逕行刪除危害國安的訊息,
而訊息發布者則最高會被判處十萬港幣罰款與一年有期徒刑。
其他特權還包括允許警務人員偵辦國安案件時,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入室搜查;限制涉
嫌觸犯國安法者離港;香港律政司司長可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凍結、限制、沒收
、充公與國安罪行相關的財產;律政司司長與警務人員得向法庭申請,要求有關人士在時
間內回答問題、交出相關資料。
4.附註、心得、想法︰
香港國安法,宇宙管轄權登場,犯我中共者,雖遠必誅!
玩這麼大都不怕被國際圍毆,厲害了我們党
作者: amovie ( )   2020-07-07 12:16:00
宇宙司令從韓苞變林鄭XDDD
作者: NCTUEE800808 (交大碇真嗣)   2020-07-07 12:17:00
馬好像有因為香港的事情罵過習近平 o.o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20-07-07 12:17:00
台灣政治組織喔,應該只有國民黨執政時期會給資料。
作者: sam20135 (sam20135)   2020-07-07 12:18:00
直接判刑比較快,反正法官也是我們的人
作者: NCTUEE800808 (交大碇真嗣)   2020-07-07 12:18:00
把馬交給中共 o.o
作者: KurtCobain (nirvana)   2020-07-07 12:20:00
推,馬冏涉獨,該當處理
作者: daleptt (叮噹)   2020-07-07 12:20:00
對方會想要嗎??
作者: kabor   2020-07-07 12:23:00
中共從滯中臺灣人查應該可以查到很多綠共
作者: alinalovers (凜冬將至企鵝在天涯)   2020-07-07 12:23:00
習草包意外嗎?2021的「第一個百年」都還沒到就急著敗光中共的陰德值,低能小學領導人無誤更不用說「第二個百年」了,有點腦袋的都知道中國起碼要再發展20幾年再跟美國全面翻臉才有勝算
作者: NCTUEE800808 (交大碇真嗣)   2020-07-07 12:29:00
快查滯中台灣人R ROC有管轄權就查 不要笑破大家的內褲 o.o
作者: sd810305   2020-07-07 12:53:00
香港官員越來越低能
作者: yomenobasho   2020-07-07 12:57:00
港版白色恐佈
作者: yun0112 (Yun)   2020-07-07 12:58:00
這條是又要害KMT跳到黃河都洗不清嗎
作者: castjane (HAHA)   2020-07-07 13:00:00
交出去就違法國安法台灣國安法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0-07-07 13:26:00
中國可以要求 臺灣也可以拒絕 這標題下的智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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