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建議民眾黨,不出席就不算黨員

作者: pp5434   2020-07-01 12:33:24
開玩笑,連黨員大會都不出席,
算什麼黨員,對吧。
當一個黨員,最基本的道理,義務,
就是出席黨員大會。
你連黨員大會都不出席,
就沒資格當黨員。
應該要開除。
另外,我建議,只要違背柯師傅意志的,
剔除黨員大會的投票資格。
你不認同柯師傅,加入甚麼民眾黨,
去去去,哪邊涼快哪邊去。
作者: qsxesz (粉紅兔寶寶)   2020-07-01 12:38:00
你想的到的 157想不到?
作者: s555666 (螺蟲)   2020-07-01 12:39:00
157不是說他不管黨的,都交給15.7的壁爐嗎?
作者: cloudccw (.....)   2020-07-01 12:40:00
不好意思 他快你一步 連絡不到的 大概連黨員大會都進不
作者: mirroshadow (鏡影)   2020-07-01 12:48:00
我有更好的方法,就是請黨主席直接點名,我說誰是黨員誰就是黨員,黨主席說誰不是黨員誰就不是黨員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0-07-01 12:56:00
現在不就是這樣嗎?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20-07-01 13:15:00
現在這樣搞還真不如這篇這樣 反正都是硬幹
作者: liudwan (dwan)   2020-07-01 13:23:00
你沒接到電話就是失聯黨員都失聯了還叫黨員?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7-01 13:50:00
很多人傻傻的,有通聯記錄就是打算拿來做訴訟證據,怕你去告柯黨只是黨部行政人員會很辛苦而已,去問問賴香伶有沒有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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