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黃郁芬FB-不要讓勞檢裁罰變一場騙局!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06-15 20:12:04
1.轉錄標題︰
若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FB請寫名稱
不要讓勞檢裁罰變一場騙局!
1.轉錄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https://www.facebook.com/MeredithHuang.TW/posts/1455812057944514
2.轉錄來源︰
※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 他板文章可免填※
台北市議員黃郁芬臉書專頁
3.轉錄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今年初,在基隆有一名陳姓單親爸爸,因為一直還沒繳納在4年前積欠的1萬8千元交通違
規罰鍰,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在去年查封他所住的透天厝,今年初將他的住家法拍出去,
並規定陳姓男子一家老小要在4月底前搬出,否則將強制處分。後來在社會各界協助奔走
下,行政執行署已撤銷透天厝的不動產拍賣程序。
 
我相信大家都對這個新聞印象深刻,而我今天早上,在民政委員會,忍不住又再跟台北市
勞動局的一級主管們提起這件事。
 
為什麼呢?
 
今天民政委員會審查勞動局107年度的決算報告,這一次已經是第三輪審查,意思是勞動
局為了這個107年度的決算已經來委員會三次了。原因是從第一輪審查開始,我們就發現
,在審計部的審核報告中,勞動局有比例超過一半(57.48%)的應收保留數,總共6201萬
元左右,是來自於「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等規定之罰鍰尚待收繳」,白話文就是

 
光是截至107年底,台北市政府勞檢發現違反勞基法等相關罰則, #開了罰單後還沒收回
來的罰金, #有6201萬元。
 
所以我們一再要求勞動局提供更詳細的資料,一直到今天,決算審查進入第三輪,我們終
於拿到「97年至106年勞動局應收罰鍰截至109年5月31日止應收未收明細表」,也就是終
於看到,97年到106年間,違反勞動法規被開罰,但一直到現在都還沒繳錢的明細。
 
一攤開,洋洋灑灑26頁的資料,看了真的很難過。
 
2011年(100年)「太O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數條勞基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
共被開罰1,570,000元,至今繳納:28元。
 
2013年(102年)「高O營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數條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基法及
勞工退休金條例,共被開罰1,210,000元,至今繳納:23,199元。
 
2015年(104年)「中O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數條勞基法,共被開罰460,000元,
至今繳納:0元。
 
2016年(105年)「磐O開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數條職安法,共被開罰560,000
元,至今繳納:0元。
 
2017年(106年)「長O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數條勞基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共被
開罰2,030,000元,至今繳納:0元。
 
2017年(106年)「蝶O花旅行社有限公司」違反數條勞基法,共被開罰2,100,000元
,至今繳納:0元。
 
26頁的資料,總計有462件行政處分,這只是其中幾個案例。
 
熟悉社會新聞的朋友應該都猜的到,其中就包含 #太子汽車、 #中興航空,還有 #因司機
過勞引發遊覽車翻覆嚴重交通事故的蝶戀花旅行社,都因為公司倒閉、旅行社關門,所以
往往一毛錢都收不到。
 
台北市勞動局針對違反勞動法規的裁罰,如果一再催繳之後,還是收不到錢,就是移送
至 #行政執行署;但一直到現在,還有從2009年至今,已經積欠超過10年,約3000多萬的
罰鍰,依然追討不到。
 
今天勞動局提供的這份裁罰清單,就像潘朵拉的盒子,顯示出目前制度的不公之處:
 
第一、 #嚴罰老百姓, #縱容大老闆:
我在一開始有提到,基隆的陳姓單親爸爸,只因為4年前一萬八的交通罰鍰,房屋就被行
政執行署法拍。而勞動局整整26頁目前還沒追討回來的罰款,隨便一個金額都遠超過一萬
八;但移送到行政執行署後,如果一直沒收到罰鍰,勞動局卻只是一年向行政執行署催促
一次,或者是取得債權憑證給審計部註銷, #該收回來的罰金還是沒收回來。
 
我只好奇,為什麼行政執行署向基隆的單親爸爸追討一萬八,就如此雷厲風行,而面對違
反勞動法規的老闆,卻遲遲執行不了。
 
第二、 #老闆犯法, #公司解散就沒事:
勞動法令處罰的是公司法人,所以一旦公司法人倒閉、解散清算,就算負責人另外成立公
司、 #另起爐灶, #行政單位也束手無策,這樣的案例,在各行各業都層出不窮。
 
有錢的老闆或負責人,就算被罰了,還是有資源再去開新公司、拓展人脈,繼續營利, #
苦的永遠都是基層勞工。
 
台北市的勞動檢查一向被社會大眾信賴並且讚譽有加,我相信許多第一線的公務員,也都
認為替社會大眾把關勞動條件,是件非常重要的事。
 
勞動法規之所以明訂要罰錢,就是希望透過這些裁罰,遏止不重視勞工權益的惡老闆繼續
違法。但如果被開罰了也沒差、罰金也不用繳,那其實就是空有法條,就算安排再多勞動
檢查,最後只是累死勞檢員。
 
因此我向勞動局提出具體要求:
 
勞動局應該更積極向行政執行署溝通,若是已經被開罰、並且持續犯法,依然還在營
業的公司,應該要 #盡速追討回罰鍰。
 
目前看到有許多營造工程公司,被開罰之後遲未繳納罰金,若對方已解散公司, #應
確認其負責人是否有另外開設營造公司,並 #將此資訊提供給台北市其他局處,列入審查
評選資格項目中,不要讓這些違反勞基法的惡老闆還能來得標市府工程。
 
要真正改善勞動條件,除了勞檢要有效之外,也仰賴確實開罰、落實勞動法規。這樣才能
讓惡老闆付出更多成本,讓遵守勞基法的好業者在制度上受到鼓勵;要讓大家的勞動條件
變更好,我們還有很多面向要努力,我會持續監督,也希望大家持續關注!
https://imgur.com/V1LrQyE
4.附註、心得、想法︰
那個...難怪阿北放心讓賴神當勞工局長
賴神在前頭努力勞檢抓違規
結果後面罰單不繳也沒差
反正是行政執行署執法怠惰
作者: miler22020 (小高)   2020-06-15 20:13:00
又在黑柯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20-06-15 20:14:00
說個笑話 台北市內政超強
作者: saisai34   2020-06-15 20:14:00
啊 不就公司倒了 當然討不到錢啊 這不是廢話嗎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20-06-15 20:15:00
蝶X花 ?這個超眼熟
作者: wupaul (22222)   2020-06-15 20:16:00
哀 慘阿
作者: benqlove (benq)   2020-06-15 20:16:00
高調,太扯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18:00
說這種話的還有法律常識嗎裁罰對象是法人的話,法人倒閉破產解散怎麼可能拿得到錢。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20-06-15 20:19:00
柯糞快上
作者: iamsocool (焚琴煮鶴殺風景)   2020-06-15 20:19:00
啊不就公司倒了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20:00
不過可以騙到一些智障綠猴是沒問題
作者: live1002 (XD)   2020-06-15 20:21:00
勞基法就這樣寫啊...公司倒了他們就是不用環啊...
作者: wupaul (22222)   2020-06-15 20:22:00
沒倒之前,不催討! 棒喔~ 難怪沒人想繳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06-15 20:24:00
看到柯粉只能一直推 就倒閉了....不然要怎麼辦實在是柯憐啊
作者: yuxds (cody)   2020-06-15 20:25:00
那建議寫的不夠具體 所以有明確的法條可以去做這些事情嗎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06-15 20:25:00
被柯粉說的好像幾百件討不回來的都是公司倒閉
作者: live1002 (XD)   2020-06-15 20:26:00
其實這應該要立法委員立法禁止,需要明確的法條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27:00
綠猴子知道什麼是不當連結禁止嗎有綠色餿水喝就飽的不意外這就是餿水質詢生產的餿水油新聞綠猴子喝的很爽快
作者: Tosca (hi)   2020-06-15 20:28:00
有裁罰未繳交罰款 限制不得競標政府標案是合情合理阿政府標案本來就該保證給守法的公司來做 不是嗎?
作者: wupaul (22222)   2020-06-15 20:29:00
刀就在台北市政府手上啦,要不要砍! 癥結點在行政效率 懂
作者: Tosca (hi)   2020-06-15 20:29:00
國際上也是這樣弄出環保規範阿
作者: SuperBMW (超級O賓士)   2020-06-15 20:29:00
P
作者: SuperBMW (超級O賓士)   2020-06-15 20:30:00
來不及看 先推
作者: yftsai (aa)   2020-06-15 20:30:00
這議員要不要先搞清楚,還搞農場下標這一套
作者: wupaul (22222)   2020-06-15 20:31:00
換個新名稱,就是新公司了! 現在的問題是這樣
作者: xamous (一天死去一點)   2020-06-15 20:31:00
小綠柯黑好了啦
作者: miler22020 (小高)   2020-06-15 20:32:00
智障藍狗被打臉 白痴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33:00
不同的法人,法律上就是不同人,要限制至少至少需要法律授權,否則爸爸不繳罰款,把兒子抓去關可以嗎。
作者: SuperBMW (超級O賓士)   2020-06-15 20:33:00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35:00
爸爸兒子還有父子關係,不同的法人連親戚關係都沒有,處罰可以這樣要牽連就牽連,那你叔叔伯伯沒繳罰款找你要?
作者: Tosca (hi)   2020-06-15 20:35:00
成立新公司成本很高不要想說老板沒事很愛這樣搞
作者: saisai34   2020-06-15 20:35:00
負責人的限制換個人頭就能解決了 老公換老婆兒子隨便
作者: Tosca (hi)   2020-06-15 20:36:00
還在營運中沒繳清罰款的 不得來投標 比較合理可行而且得標公司如果轉標給這種公司 也是直接失去得標資格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20-06-15 20:36:00
沒辦法 這就是柯學
作者: saisai34   2020-06-15 20:37:00
哈哈 如果是層層轉包 你也要直接把人家撤銷得標資格嗎
作者: yftsai (aa)   2020-06-15 20:37:00
都知道公司倒閉收不到錢,你問北市府有屁用
作者: yftsai (aa)   2020-06-15 20:38:00
下標勞檢是一場騙局,你才他媽的一場騙局咧
作者: Tosca (hi)   2020-06-15 20:38:00
當然 連坐處分阿 逼大家都要守法阿
作者: benqlove (benq)   2020-06-15 20:38:00
沒扯到阿北,tosca就客觀了,推個
作者: saisai34   2020-06-15 20:38:00
連坐處分喔 法院你就先告輸了 別天真了 除非你從源頭修法 不然你的辦法太容易閃過去了
作者: Tosca (hi)   2020-06-15 20:39:00
那起碼源頭也有限制住 轉標的利潤不可能比得標好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39:00
法律上為什麼要創設有限公司就是要讓投資者有斷點賠掉的數字最多就是這個數八卦覺青才會想要把負責人抓出來負無限責任
作者: saisai34   2020-06-15 20:40:00
大方向對 辦法是錯的 結果會是像醫材上限一樣
作者: SuperBMW (超級O賓士)   2020-06-15 20:40:00
作者: Tosca (hi)   2020-06-15 20:40:00
大方向創造一個不利不守法企業生存的環境 絕對不會錯醫材上限大方向就錯啦=.= 干預市場怎麼會是大方向對????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41:00
樓上你開醫院病人這次沒有繳費下次你就可以拒絕看診嗎?你是不是再幹都得看因為你怕違法嘛
作者: Tosca (hi)   2020-06-15 20:41:00
你有本事台灣生產這些高級醫材再說 不然拿什麼討價還價
作者: terminator3 (台灣一朗)   2020-06-15 20:41:00
作者: saisai34   2020-06-15 20:41:00
醫材事件大方向是減低健保跟民眾負擔 辦法是設醫材上限
作者: Tosca (hi)   2020-06-15 20:42:00
哪有 病人沒繳費喔 以前很多私人醫院會找黑道去討錢XD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42:00
這個雖然是私法關係 但背後的精神就是一碼歸一碼
作者: saisai34   2020-06-15 20:42:00
我覺得真的這個csae 如果可以把罰款轉成債權 賣給黑道
作者: SuperBMW (超級O賓士)   2020-06-15 20:42:00
這篇我認同托斯卡和larlar。那個誰... 真的最好開過公司
作者: octopus4406 (章魚仔)   2020-06-15 20:42:00
誇張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43:00
行政上的不當連結禁止就是類似這樣
作者: SuperBMW (超級O賓士)   2020-06-15 20:43:00
我也可以在批踢踢用一張嘴巴開公司啊XD 沒人知道
作者: saisai34   2020-06-15 20:43:00
說不定比你不切實際的連坐處分有效多了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44:00
要沒繳罰款禁止投標很好啊 但要有法律授權
作者: Tosca (hi)   2020-06-15 20:44:00
連坐處分不實際=.=? 環保法規就是這樣玩的阿你的承包商有任何一間不環保 你就是不能接蘋果的單
作者: Tosca (hi)   2020-06-15 20:45:00
所以蘋果公司就能逼大家環保 消費者才買單 就是這樣玩阿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45:00
私人企業本來高興給誰得標就給誰得標啊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46:00
公部門招標都要依法行事如果這個公司條件都符合不能你自己要設什麼排除條件就設排除條件
作者: Tosca (hi)   2020-06-15 20:46:00
是阿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法律鼓勵這些公司不守法阿=.=
作者: saisai34   2020-06-15 20:46:00
你拿政府部門跟私人 企業作法類比就不對了
作者: Tosca (hi)   2020-06-15 20:47:00
不守勞基法不繳罰款 還不是照樣可以標政府案件拿政府預算
作者: saisai34   2020-06-15 20:47:00
你今天才知道台灣的法律鼓勵企業不守法嗎?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47:00
所有要設的排除條件都要依法有據不然就反而有圖利特定廠商的嫌疑
作者: saisai34   2020-06-15 20:48:00
道理上對啊 但是你要先立法規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5 20:48:00
廠商 公務員圖利那都是貪污治罪條例的重罪誰敢違背
作者: johnny010111 (晶-賴中)   2020-06-15 20:52:00
蔡英文政績+1
作者: wupaul (22222)   2020-06-15 20:58:00
推 Tosca大, 你公家機關不嚴格點,給守法的公司好處誰要守法阿 幹
作者: yien (菲比)   2020-06-15 21:02:00
推我們拉拉
作者: yeay (非心)   2020-06-15 21:02:00
繳28元比完全不繳還要挑釁~
作者: Oisiossos (LV.1初心者)   2020-06-15 21:03:00
外縣市公司倒了追的到嗎?
作者: autumn06095   2020-06-15 21:04:00
開蟑聖母 臺灣價值小豬撲滿 勞工真的是心中最軟嫩的肉 讚
作者: aaaba (小強)   2020-06-15 21:21:00
想追回這些錢當然是好,但這些建議的手段我覺得沒有用負責人找親屬來當人頭就繞過去了
作者: tenshouw (tenshouw)   2020-06-15 21:30:00
小菸政績
作者: warchiefdodo (ming)   2020-06-15 21:32:00
是説,他提的這些東西地方政府作的到????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6-15 21:39:00
違反勞基法的廠商,用採購法來做限制,有沒有搞錯啊?
作者: GV13 (遠見13)   2020-06-15 21:45:00
勞基法越修越漂亮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0-06-15 21:46:00
早就知道賴香伶不過是個笑話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6-15 21:47:00
去工程會網站上輸入統編,可以查這家廠商是不是被註記為拒絕往來廠商啊…會被拒絕往來當然是因為違反採購法、違反契約
作者: caitlyn (警長)   2020-06-15 21:56:00
公司倒閉躲債這個怪地方政府喔?怎麼不看一下台灣除了台北還有哪裡有勞檢跟勞基法?
作者: e12518166339 (耐綸)   2020-06-15 22:09:00
呼籲賴香伶出來解決黨內職場霸凌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6-15 22:24:00
上面鄉民主要在爭論的點,是採購法既適用雙階理論(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認定),在沒有違反採購法的情況下,在招標階段就無故不讓人家下標,自然是行政法上的不當連結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20-06-15 23:18:00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要罵點出問題的人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6-15 23:45:00
因為臺北市政府採購行為不能逾越採購法與工程會函釋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0-06-15 23:46:00
好啦,推你廣明在美國會輸到倒產,就是因為台灣風氣跟美國差太多立法委員、議員自己都洗好幾代了,怎麼可能會立法?一堆過去20年來用配偶、親戚、父母、兄弟、子女開人頭公司的八仙粉塵趴主辦人也是創倒了好幾間公司
作者: Redchain (水光瀲灩晴方好)   2020-06-16 00:36:00
拒絕往來廠商是因為採購法授權,如果勞基法可以來湊一腳麻煩立委修法(你想類推就類推?),最好再修一個公司董事以上曾被判有期徒刑確定禁止參與政府標案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6-16 00:43:00
要是他們在立法院中佔多數,哪天鄉民莫名奇妙被判死刑都不知道
作者: johnny12728 (韋)   2020-06-16 00:57:00
行政執行署是中央機關阿.....
作者: loki08957 (Saw)   2020-06-16 01:19:00
這個真的牽扯到立法院了 如果他不標政府標案 也拿他沒皮條只能說 政府機關被採購法綁的死死的 法條不改我看很難去限制廠商
作者: Darkmatt   2020-06-16 02:06:00
很有想法但根本要解決請找你偉大的dpp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