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王浩宇PO藍議員罵公務員挨告 桃檢不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0-06-15 12:36:49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超過一行請縮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636420
: 2.新聞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3.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2020-06-15 12:02 聯合報 / 記者曾增勳/桃園即時報導
: 2018年縣市長及市議員選舉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當年11月間在臉書PO出影片,指平鎮

: 國民黨市議員舒翠玲不滿座位安排,拍桌飆罵平鎮區公所職員,舒翠玲控告王浩宇違反

: 職人員選罷法罪嫌、加重誹謗犯意,桃園地檢署今天上午指出,選舉期間,候選人自須

: 受較為嚴苛之檢視及監督,王發表的文字內容,難認有何意圖使人不當選及誹謗犯意,

: 結不起訴處分。
: 桃檢調查,前年11月間,王浩宇在臉書PO年影片,公布指稱舒翠玲前年4月間在平鎮區

: 所開會,「為了座位」飆罵公務員,並表示「議員沒有資格辱罵公務員,要求舒公開道

: 」,舒以王的不實文字內容誹謗候選人名譽、影響選民投票行為,意圖使人不當選,向

: 檢提出告訴。
: 檢察官偵訊時,王浩宇否認違反選罷法誹謗犯行,王供承,他將舒翠玲在平鎮區公所開

: 錄影PO到臉書,是因為舒對公務員的態度很差,他才提供媒體影片,幫公務員說話。舒

: 玲事後出面表示,自己關心里民活動中心興建,但屢遭工務部門冷落、直到內部裝潢會

: 才通知開會,她對當天情緒控管不佳致歉。
: 桃檢表示,候選人競選期間,個人品性、操守如何,自須忍受相當程度評論,對可受公

: 之事,「即使用語尖酸刻薄或不留餘地,難謂超越社會容忍程度」,非適當的評論,應

: 仍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王發表的文字內容亦難認超出適當評論範圍,王浩宇被告罪嫌

: 足,偵結不起訴處分。
: 4.附註、心得、想法︰
: 從法理上而言,似乎也不能就此將王議員法辦吧……
: 不過觀其近期的行為舉止(到處以「訴訟」恫嚇各路網友,請求清除各類不利他的言論

: ,倫理上來講,這樣的結果似乎也…… (以下開放自行想像)
外地人可能不知道 當時的影片內容明明
就是舒對位子的排序不滿 就把公所人員
叫過來幹 舒大議員年資高怎麼能排後面
呢?呵呵
國民黨團在議會裡不但毫無反省
還仗著議會多數 議長自己人 輪流把
平鎮區區長叫起來幹 議員在公所內無理
飆罵公務員沒事 卻要逼問區長影片誰流
出來的? 壞人幹壞事沒事 還追殺檢舉
的人
不過對KMT來說再囂張根本沒差 反正平
鎮人硬頸客家鐵桿挺藍 都是用腳在投票
的 剛好我媽也是平鎮鐵桿客家藍 還是
鋼鐵韓粉 所以我這陣子都沒辦法回去
國民黨在平鎮的故事還有很多 像是文
化國小那一帶的 更是讓我噁心到不行
作者: yien (菲比)   2020-06-15 12:39:00
政黑最帥驗光師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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