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求醫生兩小時內做出精神病證明
是否證明法官從一開始就先入為主的想認定犯人是精神病
法官從一開始就先入為主的想認定犯人無罪
所以才會要求、施壓醫生趕快做出認定
醫生在麥當勞,隨隨便便就認定犯人是精神病,符合法官的意識型態
就很開心的判下無罪
法官應該被彈劾,接受監察院的調查,應該淘汰,接受審判
監察院監察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尊絕不凡的法律人會集體爆怒、抗議
然後把監察委員趕下台
司法院、法務部都是黨國獨裁時代遺留的暴行機構
在黨國獨裁時代為非作歹,完全沒有檢討、審判、淘汰
正常的國家應該解散司法院、法務部,才有資格說已經民主化了
中華民國解嚴後完全沒有檢討、審判、改革,還是黨國獨裁體系
黨國餘孽在解嚴後繼續作惡,囂張跋扈
才會打電話幹罵立法委員、搞掉監察委員
中華民國的法律人就是從黨國時代就控制國家的太上皇,獨裁的實際執行者
蔡英文、民進黨懦弱無能,沒有改革的能力
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