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問精神病患是否裝病,誰可判定?

作者: Zionward (西那蒙)   2020-06-05 16:07:38
大家好
就直接問了
請問精神病患犯案,是否裝病,誰可以判定?
1、醫師:學經歷適合,但公信力見仁見智
2、大眾:學經歷不合,但人多勢眾
3、法官:學經歷見仁見智,公信力見仁見智
4、被害家屬:眾人無限同情,但學經歷一般不適合
5、犯人自己及家屬:過街老鼠,就算得了諾貝爾醫學獎也不可信
6、ptt鄉民:兼顧理論與實務,精密討論,腦力激盪,集體智慧
所以答案是不是:ptt鄉民?!!!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09:00
精神病鑑定應該至少兩位醫師 殺警案才一位醫師確實可改進台灣精神醫學界是內鬥最兇的北市療 台大 三總 各找一位醫師來 意見絕對都不同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6:10:00
目前來看是法官決定啊,鑑定要不要採用都他決定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11:00
偷東西或是躁症發作下訂一百戶預售屋 這可能一位鑑定就夠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05 16:11:00
要看小英給不給預算啊 精神科醫師做這種價錢是做功德的 還要被一堆喪屍追殺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6-05 16:11:00
T大 不太懂 照理說精神診斷 應該很主觀 不像病情可能有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20-06-05 16:12:00
當然是醫生啊,但法官要不要採信又是一回事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6-05 16:12:00
數據化客觀分析 那要怎能確定每個人診斷標準一致?或者說 診斷結果誤差小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12:00
不會一致但有脈絡啦不然我問大家啦 柯文哲一天到晚說自己亞斯柏格那柯文哲到底有沒有病XD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6:13:00
扯到柯只會模糊焦點而已...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05 16:14:00
精神科醫師的鑑定是描述其精神狀態讓法官知道 至於是否符合心神喪失還是只有精神耗弱本來就是法律問題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15:00
所以多一點醫師的報告 讓法官自己去判斷阿這蘇貞昌都看得出來為什麼有爭議 你就多一點醫師背書嘛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6:15:00
不是乾脆都不要出報告,反正也是法官自己判斷XD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6:16:00
到時候又推給醫師去背鍋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16:00
說真的法官急著判也是莫名其妙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05 16:16:00
「認事用法」認事是屬於精神科醫師,用法當然是法官,而且在直接審理原則下,鑑定人也只是法官的助手而已。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6-05 16:16:00
阿災 連阿斯有什麼特徵 我都還記不得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6:16:00
速食店寫報告也還好吧,我也常常在高鐵上面打報告啊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6-05 16:17:00
高鐵打報告很正常啊 速食店我覺得很吵耶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17:00
重大刑案你要做出重大的樣子 就像你不會穿拖鞋去看診殺人的兇手你報告在速食店趕著寫 家屬當然看不下去
作者: banbee100 (BB)   2020-06-05 16:17:00
相信我,就算複數精神科醫師判斷的確有精神病而依法判無罪,民眾的反應跟今天仍舊是一樣的…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6-05 16:18:00
哦...家母住院 我看過好幾次巡房醫生穿拖鞋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18:00
就像你今天看看診 穿著拖鞋海灘褲再看一個重鬱症病人會作何感想一樣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05 16:18:00
這個案件法官敢判這樣當然是鑑定內容讓法官覺得可以判無罪而且讓法官認定毫無疑問自然不會去尋求其他鑑定啦不然法官要問三個五個鑑定再選一個讓他心花怒放的其實理論上都是他的權力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18:00
外科醫師穿那個是開刀房用的拖鞋啦 不一樣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6-05 16:19:00
不過我還是尊重專業 因為他說的 我一半聽不懂巡房的 不是開刀房的喔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6:19:00
一樣都是美而堅的吧
作者: banbee100 (BB)   2020-06-05 16:19:00
醫師或法官或政府只是現在民眾不爽這條法律的情緒出口,這條法一天不改,改其他什麼對民眾來說都沒用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05 16:20:00
醫師自己難道不知道 要遇到糾紛 病人就會從頭到尾把你的看診態度內容講的很難聽 那根本不是重點 結果不滿意在對方眼中所有事情都是瑕疵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6:21:00
問題是法官沒有外部監督機制,結果變成他做什麼判決你都只能接受,在內部沒有自我要求與節制的情況下就跟民眾越來越遙遠了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21:00
連腦死和超廢的巴氏量表都要兩個醫師了,這個只要一個,當初是誰決定的?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21:00
所有人都很納悶如果沒有監督機制 那幹嘛不判死刑就好你就算枉死 也沒有人會怪法官阿 沒有監督不是嗎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22:00
難說,上次有一個精神科覺得不像精神病,法官不採信,WTF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20-06-05 16:22:00
應該最少控方跟被控方都要能找自己的專家證人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22:00
既然沒有監督機制 那就通通判死就好啦 沒人會怪法官阿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0-06-05 16:22:00
死刑,通通死刑,隔壁聲音太大?死刑!我家小狗三天沒拉屎?死刑!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23:00
所以合理做法就是評核醫師變兩個,法官的審判需要有外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23:00
如果有隔壁聲太大就判死的法條 那當然可以判 有何不可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0-06-05 16:23:00
這位父親很明顯就是怪精神鑑定耶問題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6:24:00
因為他們從小受的訓練就是少判死刑吧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24:00
判死刑難道會扣績效獎金???我真的不懂幹嘛都不判死法律上寫這個可以判死 那你就判死阿 民眾真的只是這樣想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25:00
我以前幹過的女律師跟我說她們很怕有誤判
作者: cblade (cblade)   2020-06-05 16:25:00
立法委員,沒辦法修法去調整嗎?多幾個鑒定報告之類的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6:25:00
就跟書上都跟你說要完整PE,但是你也不會照做一樣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20-06-05 16:25:00
鄉民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26:00
誤判也不會怎樣阿 你又不是收賄=.=
作者: iamdota (dota)   2020-06-05 16:26:00
兩位醫師現在考法官還來的及,想判幾個死刑就判幾個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26:00
我也想要每個年輕女性都做pv啊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6:27:00
判死刑出錯了壓力是法官一個人擔,但是判無罪犯人出去了是全社會擔,大概是這種感覺吧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27:00
講誤判的 殺警這位現行犯是要怎麼誤判????殺人就是殺人 罪證確鑿 本來就該死 是還想怎麼誤判????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27:00
還好吧 原本就應該接受會有誤判的可能,那也是沒辦法的事判個死刑應該沒有那麼難受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28:00
可以判死都不判死 硬要拖醫師來背書 給他判無罪 有比較好?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0-06-05 16:28:00
不是怕誤判,是不想擔責任,一條人命,他們覺得背不起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29:00
那是因為台灣太民粹了啊,所以才會這麼怕犯錯
作者: iamdota (dota)   2020-06-05 16:29:00
那過失殺人也要一命換一命嗎?醫師扛的起嗎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29:00
所以法官本身才該接受精神鑑定吧 哪有擔心背不起人命的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6:29:00
就找人背鍋而已,醫院裡面還不是千百會,一樣意思啦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30:00
可是這個風險在進去之前就知道了吧,又不可能天天都只有小案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30:00
殺警案是蓄意殺人哪來過失 你們每次都在模糊議題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0-06-05 16:30:00
你覺得台灣法官有經過這個評估?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31:00
這個你判死刑 全台灣沒人會怪你 結果還判無罪 是怎樣???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31:00
可是法官誤判也沒有一命換一命啊,甚至也沒有過失殺人的問題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05 16:31:00
法律人的訓練走過一次 多少都會對死刑有疑問這是一個原因另外就是被改判或是撤銷發回比例高會影響評分,所以下級審要看上級審同樣的案件大概怎麼判 這是第二個原因但是這個案判無罪只有可能是該法官對於無罪有高度確信這個法官也是判過別人死刑的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32:00
千百會也是因為民眾濫告啊XD 不然誰想發會診單
作者: iamdota (dota)   2020-06-05 16:33:00
漢摩拉比法典就是一命換一命的法律啊,為什麼文民的演變是朝不贊成暴力報復的方向走?通通都判死還不簡單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34:00
我是覺得判死的法官全台大部分的民眾都是你的靠山,你唯一的敵人只有左膠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6:34:00
ZI不錯,可以考慮所以結論就是想找個人背鍋而已啊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34:00
說真的啦 每次都用精神病脫罪只會讓精神醫學更汙名化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35:00
殺人也是 殺人就是殺人 哪有你精神有問題所以殺人無罪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05 16:35:00
台灣社會就是自己沒有走過從報復取向的法律怎麼過渡到現代法體系的歷程 是天上掉下來的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35:00
我是覺得除非你可以落實真的無期不得假釋,那我覺得不判死勉強可接受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36:00
今天他又不是帶著奇異果 剛好對方對奇異果過敏休克死亡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6:36:00
用精神病去脫罪是司法問題不是精神醫學問題啊
作者: z23061542   2020-06-05 16:36:00
法官自由心證的極致 最多減刑 他判無罪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20-06-05 16:36:00
1呀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05 16:36:00
上面說闖紅燈是行政罰 行政罰也是以故意過失為處罰前提的 你去打交通法庭能舉證是心神喪失當然可以免罰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37:00
我只是好奇喝酒失去理智,跟不吃藥控制精神病發,為什麼判起來不一樣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05 16:37:00
自己就繳了罰單當然沒有辦法抗辯
作者: iamdota (dota)   2020-06-05 16:37:00
我不想幫他辯護喔,不過持刀要推論有殺人意圖有點遠
作者: z23061542   2020-06-05 16:37:00
法官真的需要接受鑑定 不然真的太奇怪了這精神狀態
作者: iamdota (dota)   2020-06-05 16:38:00
這個應該可以用攜帶刀械,但是爭奪過程中意外去辯護吧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05 16:40:00
精神科的用藥 吃起來多少副作用 手抖嘴歪眼斜 睡眠時間混亂 控制效果也有限 很多人當然不吃這根本不是現代科技可以解決的要符合法律上的人道精神又不要這些人干擾社會就是延長強制治療期限至無期限讓殺人的精神喪失病患在監獄附屬精神病院待30年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40:00
沒錯阿 就是阿卡漢監獄
作者: Tosca (hi)   2020-06-05 16:41:00
法律人都說可以接受治療 那他們有想過如果治療無效呢???有人跟你說精神疾病治療就一定會好嗎???治療無效 放出去不是照樣亂砍人 不是嗎?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42:00
老實說我真的覺得反覆住院都是那些人,沒來了通常是發生什麼事了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05 16:43:00
思覺失調治不好啦 哪個治得好的?
作者: Molester5566 (孟萊斯特)   2020-06-05 16:43:00
醫生又不是笨蛋 怎麼可能不知道裝病
作者: Oisiossos (LV.1初心者)   2020-06-05 16:44:00
應是說有病殺人也有罪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45:00
對啊不會好啊,所以如果不判死那就做永久隔離,我想大家反彈會小很多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05 16:46:00
喝酒的人在喝酒之前心神正常不吃藥的人 在停藥時就已經是病人所以原因自由行為不能擴張到這些人身上所以說因為不吃藥而病發 更可能是因為吃藥無效病發當然以後也不吃藥 現實就是好不了 判罪違反人道 折衷方案就是以治療名義關一輩子這就是歐美國家的處理辦法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06-05 16:49:00
不過也有一種情形是吃藥獲得控制之後,選擇不吃藥的吧,當下沒人可以證實他是不正常的吧我可以接受你有足夠的配套措施不判死集中隔離關一輩子不假釋應該很多人可以支持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20-06-05 16:52:00
除非你是上帝 不然沒人可以確定他是真的神經病不是裝的
作者: wx190 (空。)   2020-06-05 16:52:00
阿就是殺了人啊 搞那麼多看不懂 該怎樣就怎樣啊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0-06-05 16:52:00
我知道內湖三總就有這樣的精神病院…但估計沒跟法務連結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20-06-05 16:53:00
醫師的診斷不就問幾個問題看量表嗎難道醫師能通靈看到他腦子裡面在想什麼?三總那個好像是把軍中裝神經病想逃兵的丟進去強迫他們吃藥 看你有多會裝神經病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05 16:54:00
精神病學的鑑定是技術問題 不久以後用功能性核磁共振作鑑別也可以 真正的問題是不能接受殺了人而不處罰所以拉長強制治療的期限 就是降低被告用精神病抗辯的誘因全面否認精神病學的科學性是不可能的但在技術上如果殺人關20年精神病殺人「強制治療」30年即使有抗辯理由 律師也會叫被告不要提出來英國就是這樣處理的
作者: staffordan (寶可夢)   2020-06-05 17:15:00
推T大,只有一位鑑定醫師面對這大案實在不夠嚴謹明知有病還不吃藥的潛在危險犯,發病無識別能力犯行不能無罪!!!答案都說了,這樣改行嗎?立委不提?比照酒駕辦理呀!現在一堆說有病沒按時吃藥的不定時炸彈,修監護處分提高年限緩不濟急,先把漏洞堵起來嘛!刑法立委不能修嗎?
作者: raphael1994 (拉斐爾)   2020-06-05 17:36:00
奇怪 啊你檢方當初怎麼不質疑只有一個醫師而且很多醫生到時候怎麼判 法官決定? 還是醫生多數決? 還是寶山>松德?法感情無法接受的無論如何都不會接受結果啦
作者: gaygay5566 (大玻璃老菊花5566)   2020-06-05 17:49:00
現在精神科醫生都不想接這種鑑定啊,錢少的可憐還要被智盲酸民出征XDDD某集有話好說就有講了 醫師建議法庭找第二位醫師但法庭沒採納
作者: staffordan (寶可夢)   2020-06-05 17:56:00
r大,法官怎麼決定不用你擔心,檢察官當初是可以要求另找醫院鑑定再出一份鑑定報告的,就是沒提
作者: StrayCats (離貓)   2020-06-05 17:59:00
法官沒能力還要見仁見智,不懂別裝懂有這麼難
作者: Doralice   2020-06-05 20:05:00
美國好像就是原告被告都可以各自找醫療鑑定,結果也可能抵觸判斷的責任還是在法院端台灣是醫療鑑定沒講到的部分還要被法官超譯,引導出征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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