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罷免監票 恐嚇自由是不是「違法行為」?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20-06-04 14:56:33
罷免=不信任投票=第二次行使選舉權,與第一次行使選舉權同樣是憲法保障的
參政權,自由選舉~~普通(一人一票)、平等(不分男女、合格年齡、職業)、無記名
無記名就是不曝露投票人身份,非選務人員、維持秩序的警察,在投票所監票是否
侵犯參政人權?恐嚇自由意志,意圖使人不罷免,罷免失敗,也可以同樣提起罷免
無效違法之訴!?請韓粉勿以身觸法!遠離投票所,請勿教唆施壓,停止不當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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