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起碼節省很多行政開銷和莫名其妙的程序浪費。
當年為了印消費券,還花大錢去研發消費券的防偽機制,那筆錢都能拿來多發一筆了。
現在行政院搞這個什麼花一千發兩千制度,還有電子支付相關機制,絕對搞得大地震。
柯文哲說脫褲子放屁真的還是客氣了,完全就多此一舉!
這叫做化簡為繁,把簡單的事情弄得很複雜,率天下而路
政府官員的腦子大概有87%都在想著如何防弊.防賊.防被告圖利.防被彈劾
但是真正貪汙幾十億或是浪費幾百億的大賊他們從來抓不了
跟小老百姓在計較這一千塊兩千塊。我還以為是十萬塊二十萬塊呢。不要振興券
也不要酷碰券了你就直接發現金啦幹!
一千塊兩千塊的東西我還要在手機上弄半天,還不能屯民生物資,神經病,三千塊
囤積? 三千萬都不能壟斷市場了,我高興三千塊通通拿來買衛生紙也是我的自由阿。
要馬就不發錢,要馬就直接發現金,憑身分證按人頭領錢,少多少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