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何政黑板友永遠不會同婚跟通姦?

作者: kuijun228 (Daoko小粉絲)   2020-05-29 23:50:15
※ 引述 《Zcould》 之銘言:
原文略
: → Mitzunari: 2F 通姦 可是肛門不是性器官 唉 貴圈真的是貴族 通姦也 05/29 23:12
: → Mitzunari: 懲罰不到 05/29 23:12
刑法第十條第五項
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
合之行為。
刑法定義性交行為在那裡躺了那麼久
我是法盲但我還會知道會谷歌
沒看過酸人酸成這樣的
笑死
作者: Rrrxddd (RRXD)   2020-05-29 23:52:00
Q_Q我才幾篇==
作者: Zcould (夜火千影)   2020-05-29 23:57:00
我還以為你找到了有用到這條法律的版友,讓我白高興一場看來還是沒有人能反駁我對啊,你有遇過用到的板友嗎?
作者: kuijun228 (Daoko小粉絲)   2020-05-30 00:01:00
我是有遇到沒走法律途徑的“私下”解決
作者: Zcould (夜火千影)   2020-05-30 00:02:00
所以沒用到啊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20-05-30 00:02:00
司法實務上,肛交和口交一般認為不構成通姦罪(雖然是性交無誤),而僅限於異性之間性器的結合(亦即,生殖行為);但是在同婚立法之後實務見解,就不確定了。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0-05-30 00:10:00
聽到司法實務肛交不構成通姦又更好笑了 難怪叫法匠 法律初一十五不一樣
作者: Zcould (夜火千影)   2020-05-30 00:20:00
舉例,永遠找不到用的到的版友
作者: Mitzunari (石田三成)   2020-05-30 01:17:00
誰才是法盲阿 笑死 連通姦罪定義都搞不清楚的人
作者: kuijun228 (Daoko小粉絲)   2020-05-30 01:58:00
我是不知道誰法盲,但這篇這講刑法上肛門與性交的,我哪裡說通姦了呢發生性行爲就是那些要件
作者: Mitzunari (石田三成)   2020-05-30 02:00:00
我是講通姦喔 好了啦 法盲 凹得很難看
作者: kuijun228 (Daoko小粉絲)   2020-05-30 02:05:00
你可以抓著通姦講啊 反正天天看甲甲就崩潰的是你又不是我(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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