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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3.新聞內容︰
時力擬提案修「貪污治罪條例」 增訂不法餽贈、不法關說罪
2020-05-12 10:00:21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今日召開「別讓立法院成為貪污縱放的共
犯」記者會,強調將提案修正「貪污治罪條例」,增訂不法餽贈罪、不法關說罪,並提高
假釋門檻,來打擊台灣的貪官污吏。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520將屆,時代力量推動改革會更進一步,要提案修正「
貪污治罪條例」增訂不法餽贈罪,這在學界都有很多支持。目前貪污治罪採法定職務說,
要有法定職務的不法對價才會判定有罪,這導致出現一些漏洞。
邱顯智批評,我國貪污起訴後定罪率偏低,甚至還不斷發回更審,經過十幾、二十年才定
讞,即便定讞後也會送去外役監。我國外役監裡面多半是貪污犯,自強外役監的貪污犯高
達23%,八德外役監內貪污犯也有2成以上,所以要修法放寬構成貪污要件的門檻。
邱顯智提及,也會增訂不法關說罪,針對公務員收取賄賂而濫用其影響力進行關說的行為
。更要提高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而受徒刑的假釋門檻。
他認為,這樣才能真正打擊貪官污吏,讓台灣的政治能夠清明。另外也會修正「貪污治罪
條例」第2條,讓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之專任職員及董事長,視同公務員。若有貪污視同
公務員治罪。
4.附註、心得、想法︰
這真的是一條很好的立法。
此法一立,很多轉職的肥貓就不好混了吧?
但怕的是,這樣一條立意良善的法,
立委人數最多的那個黨不給過。
可惜了,這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