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考試就是一個比賽背書的考試
但重點是背了哪些書
如果有上過補習班就知道
我們的法律一堆考點
所謂考點就是分岔點
分岔的原因是法條語意不完整
於是產生了不同解釋
所以同一個法條的適用產生了 實務見解 學說見解
學說見解又有多數見解 少數見解 這個老師說 那個老師說
對一個還沒有出社會的法律系學生而言
在還有沒具體事實案例可以操作之前 就要先把各家的學說死記硬背
久而久之思考就會僵化 因為一直都在玩文字遊戲
然後把文字遊戲弄熟 考試的時候寫出關鍵字 就有比別人更高的機會錄取
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 基本上就是一個閉關修練的狀態
甚至連跟同儕討論的機會都很少 因為不需要 問老師就好了
而這樣考上之後 也許才二十幾歲 第一份工作就是掌握別人的命運
你說可怕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