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之銘言: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5-08/403729
: 2.新聞來源︰
: 新頭殼newtalk
: 3.新聞內容︰
: 中選會打臉黃捷 「請民代勿以不實資訊誤導民眾」
:
: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將於6月6日周六投票,但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黃捷今(8日)砲
轟
: ,高雄市選委會稱當天「沒有放假」,選委會欺騙市民太無恥。對此,中央選舉委員會
下
: 午發出新聞稿「嚴正駁斥」,請民代勿以不實資訊誤導民眾。
:
: 黃捷在臉書表示,她接獲民眾陳情,該民眾向高雄市選委會詢問,6月6日罷免投票日當
天
: 是否為國定假日,以及當天若需上班可否放假去投票,高雄市選委會卻回應「選舉有分
為
: 大選舉、小選舉,這類地區性的選舉不算在投票日應給假的範疇內」。
:
: 黃捷因此抨擊,說謊也要有個限度吧?嚴厲譴責高雄市選委會為了反罷韓說謊無極限,
居
: 然行政不中立誤導民眾,企圖干擾選舉行為。
: 中選會則澄清,黃捷所指的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稱「選舉有分為大選舉、小選舉,這類地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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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的選舉不算在投票日應給假的範疇內」,是未經查證的不實訊息,請民代勿以不實資
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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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誤導民眾,並呼籲民眾勿誤信並以訛傳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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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FongshanHuangjie/posts/2596421694018898
黃捷臉書的QA
Q:投票日雇主是否應給假?
A:投票日當天為國定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都應該放假1日,工資照給
Q:投票日當日出勤者,工資如何計算?
A:如雇主因業務需要,可徵得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工作。勞工如果同意上班,當天就算加
班,雇主應給予加倍工資。
我們來看說的對不對
https://www.mol.gov.tw/service/19851/19852/19861/24475/
勞動部的QA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是否可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使勞工出勤工作無須加給工資?
前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內政部74年11月8日(74)台內勞字第357091號函及改制前行政院勞
工委員會97年2月25日勞動2字第0970130105號令,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施行細則第23條
規定指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當日為應放假日
,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放假一日;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所稱放
假一日,係指自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
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且不得妨礙其投票。
投票日薪資、加班費怎麼算
https://www.managertoday.com.tw/articles/view/59045
所以黃捷整篇臉書文針對罷免日投票說的QA並沒有問題
那問題出在?
中選會說黃捷接獲民眾指控高雄市選委會講的
「選舉有分為大選舉、小選舉,這類地區性的選舉不算在投票日應給假的範疇內」。
是以訛傳訛未經證實的消息
中選會是在hello嗎? 黃捷不是在臉書文章寫了正確的QA
現在的問題在於陳情人的說法是否為真
: 中選會指出,6月6日為高雄市第3屆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投票日,中選會已於5月6日中選
人
: 字第1093750124號函通函各機關,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
工
: 前往投票,當天均以放假處理。
:
: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該投票日選舉區外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
假
: ,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的規定辦理。至於
適
: 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依勞動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