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連任的K版主竟然承認私下接受匿名檢舉
: 我說
: 你看到這種訊息不是應該不予理會嗎?
: 版務要公開
: 這都有明文!
: 到底哪個版規說你版主可以這樣做?
: 我也要懷疑
: 你的判決是否常常私下跟當事人喬?
: 然後接受了去弄人還不顧程序?
: 現在是怎樣可以說清楚嗎?
我跟你講啦你應該在說zeuswell的案子
他就是被別人寄信跟我告知他違規的
啊我就引援7-7 7-8審理阿 不就這樣子
完全不懂你的問題點在哪
有人跟我提出違規,我看了也是事實了,又有板規可以引援
我就直接判了阿不然?
還要走流程叫別人檢舉?
還是像你說的不予理會?
我看到別人寄給我說他違規的信我還不處理
我才是失職吃案吧
你問題點到底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