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警案蘇貞昌支持上訴 王婉諭質疑把壓力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20-05-03 00:27:15
※ 引述《yuxds (與人為善)》之銘言:
: ※ 引述《Rrrxddd (有噴 鋼鐵LULU粉 RR)》之銘言:
: : 王婉諭舉出行政部門疏失,包括警察人力、裝備不足,致員警在執勤時並沒有足夠的安全
: : 防護,警政署難辭其咎;行政院長期不重視心理衛生政策,導致在精神疾病防治與照護的
: : 預算不足。政策面而言,醫院到社區間照護欠缺足夠連續性,個案管理平台及人力嚴重不
: : 足,精神疾病者所需的衛政、勞政、社政各種資源亦整合不足。
: 這次判刑的問題
: 看起來還是王婉諭.柯文哲的說法比較有高度
: 我把問題粗淺的分成三塊
: 警察那邊有什麼需要改進
: 照顧精神病患有什麼地方需要改進
: 還有法律上 對於這些精神病患的法條有沒有問題
: 這些都是非常值得探討的地方
: 政府官員選擇把問題聚焦在這個案件被判無罪上面
: 真的是太狹隘了
: 我認為有帶風向的嫌疑
: 故意讓民眾忽略其他也是政府該處理的問題
推這篇。
開會多了,很討厭台灣某些人的討論習慣。
出了問題就是抓戰犯出來罵和處罰,然後不針對制度檢討,
像台灣很多道路設計根本就是爛。然後有人不小心違規就是只會罰錢了事。
處罰當然重要,但道路設計不用檢討嗎?
另外第二個就是講到要改制度,
就會有人不提修改意見,只會挑別人意見的毛病。
問他有何高見又什麼屁都講不出來。
最後搞到開會都是在挑別人方案的毛病,這個不好那個不好,
然後就全部擱置之後再定案。
回到原來的題目。明白講,以台灣的現在制度,
小丑這種人根本不會被關在阿卡漢精神病院,而是會在外面趴趴走。
台灣真的應該認真的,針對高危險型精神病患建立一個管理和醫療機制。
作者: everfit   2020-05-03 00:29:00
說得對極了,那請問犯過幾次案算是高危險型?
作者: MVPGGYY (MVP)   2020-05-03 00:31:00
其實如果半夜有去過大醫院急診室,就知道一堆阿殺不魯的會被送進來,一看就像神經病在搞問題,不知道要到怎樣的程度才會被送神經病院?
作者: rootpresent (本禮)   2020-05-03 00:32:00
1哪國不是醬 2 有毛病全關了3. 你要是定義的出來 我跟你姓
作者: chenyei (documentarian)   2020-05-03 00:35:00
認同這篇台灣現行制度完全是讓家屬承擔
作者: moswu (蚊子)   2020-05-03 01:26:00
其實你就是你說的第二種類型
作者: wonlylove   2020-05-03 07:46:00
政府的態度,就是這是你家的事,了表心意,給患者殘障手冊,及每月的補助,然後,要家屬有症狀要注意,要送醫,但醫療照顧是一個專業的行為,這種疾病的患者病識感不足,要患者定時就醫,就像常見的笑話,精神病患者,知道自己不正常,那他正常嗎?政府不補足醫療資源,做好社會關懷與照顧,社會跟家屬,都得不斷地花費訓練成本,去建立與患者的關係,再來是久病無孝子的事,患者的照顧是否能得到長遠的照顧? 台灣政府對這事,一向消極處理,這也導致龍發堂等非法機構,有存在的空間,當時龍發堂被衛福部關閉,大家不就在問,那人要送去哪?今天政府長期消極經營,出事就帶頭獵巫,推卸責任,這是不對的另這次的事件,更多的可能是員警的訓練不足與交通事業管理鬆散,所導致的悲劇,台鐵警察本身警覺性不足,又喜歡用喝斥的手法,來對待這些患者,一直是屢見不鮮的事,我已不止一次,看到鐵路警察在車上喝斥趕人了,如果交通事業,覺得乘客有異狀,不適合搭乘,為何不是在進入閘門前,就給予攔截,包括違禁品呢?這些刀械,本來就不該帶進車廂,也有明確的管理規則,然後,交通部就裝傻,也不去要求?導致規則立而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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