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資進黨在議會稱思覺失調者領了殺人執照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5-01 18:41:21
世奸情真的酷,直接在議會說台北8500名思覺失調症患者都是未爆彈,
說他們領了殺人無罪的執照,
我想正常民主國家政治人物公然講這種歧視跟污名化言論能完全當沒事一樣的,
大概只有台灣吧。
不過講白了,如果今天法院公正審理,
不要硬給無罪給特別待遇就不會搞出這種污名化了,
你說依照病情輕判個五年,其實社會輿論都不會那麼譁然,
說直接的,就是這群低能法官硬要自我滿足才會讓精神病患者受到更嚴重的歧視,
你不給特殊待遇,人民才有可能不對這些人另眼看待,
這下好了,精神失調症患者現在都被法律人整成了大眾眼中殺人無罪的瘋子,
偉哉法官,偉哉司法改革。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20-05-01 18:43:00
想要獵人執照惡法官跟惡法的惡判決造成的後果
作者: fxntdsxdr   2020-05-01 18:44:00
跑去外遇是不是也讓你老婆思覺失調了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5-01 18:46:00
附帶外國統計有此症狀的人佔全球人口1%,台灣目前有醫療確診的佔0.4%,不是台灣人精神比較正常就是台灣有一半以上的患者未就醫。
作者: kuninaka   2020-05-01 18:46:00
紅字蠻關鍵的,就算法官公正審判也可能是無罪的結果也不是很多人認為監護五年有用我推薦刪除十九條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5-01 18:48:00
依據此案犯人自己失聯不續就醫服藥的情況,按照法規是可以只判減輕刑責的。但是此案法官為了自我滿足所以直接只用19-1認定完全無刑責才是重點。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0-05-01 18:49:00
我覺得大腸花的法官那句話 才是真正該放在這的話法院只能負責執法 無法創造法律
作者: kuninaka   2020-05-01 18:49:00
那他判無罪純粹是自我滿足
作者: wonlylove   2020-05-01 18:49:00
台灣精神科資源不足啊!世姦多情,不是每個人都會婚外情,這議員邏輯?
作者: warchiefdodo (ming)   2020-05-01 18:49:00
廢死左膠不出來吠兩聲?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0-05-01 18:50:00
而不是強迫法官去突破規則而且這只是一審 一審會這樣判理所當然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5-01 18:50:00
第19條第一項是不能辨識自己行為者不罰,但第三項有說因本人故意或過失導致此情況者不適用。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0-05-01 18:51:00
二審之後的新攻防才是關鍵 失能判定能否推翻?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5-01 18:51:00
而此案犯人99年就診,106年從醫院失聯不領藥,就是因為自己不願意繼續看病才導致最後不吃藥犯罪。
作者: kuninaka   2020-05-01 18:51:00
為什麼不能在一審就結束? 要等後面?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5-01 18:52:00
所以依照法條是甚至可以連減輕刑責都不給的。
作者: wonlylove   2020-05-01 18:52:00
老共不讓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帶刀,是對是錯?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20-05-01 18:52:00
檢察官太弱 沒辦法說服法官是被告的過失才導致發病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20-05-01 18:52:00
聽說犯人停藥三年了 沒事搭車還帶把刀子 法官不用19-3判真的很差扯
作者: hygen (海波)   2020-05-01 18:53:00
是法律的問題,要改就直接改法律,這種病人越不治療,病情會越嚴重,到後期有時候根本好不了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5-01 18:53:00
完全可以適用19-3。這個案子完全是法官的問題不是法律的問題。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20-05-01 18:53:00
法律有問題 但法官問題也很大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20-05-01 18:54:00
有時候是檢察官沒有提出足夠證據讓法官可以那樣判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5-01 18:54:00
成天幫這些自認種性高層的法律人脫罪不會顯的有腦。這個法官照以前的辦案紀錄來看,可能本來就覺得殺警察沒甚麼。
作者: dxoxb (噗噗)   2020-05-01 18:55:00
羨慕的人 自己不會也去領嗎
作者: wonlylove   2020-05-01 19:01:00
這邏輯觀念不對的,就是因為病識感不佳,很多患者,才會覺得自己沒病,這就像雙標一樣,不會覺得邏輯矛盾,政府該做的就是社會關懷,以及提高醫療服務水準,台灣精神科資源不足,幾乎每年都在吵,但問題長期不處理,再多的死刑與上訴,都無法解決問題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5-01 19:02:00
又有人倒果為因根本沒有在看本案的情況了,真好笑。甚至這篇連死刑兩個字都沒提到也在扯廢死理念,果然廢死都一群邪教份子啊。
作者: wonlylove   2020-05-01 19:04:00
你根本不懂這病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20-05-01 19:07:00
社會關懷是指請他乖乖待在醫院裡面醫到好才能出來嗎?
作者: wonlylove   2020-05-01 19:07:00
老共為何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航空器的安防等級,因為一些社會問題,以現在的社會資源,根本做不好,當病人本身病識感不足時,你跟他討論義務與責任,根本就是自我感覺良好這病在早期就診是能和平相處,但沒有醫好這件事如同我前開說的,有酒駕的人,但不表示沒個人都會酒駕,都需要隔離
作者: MisuzuXD (戰鬥妖精夏珊)   2020-05-01 19:11:00
法官那樣判反而害到一般沒傷害別人的思覺患者
作者: wonlylove   2020-05-01 19:14:00
這是這社會最大的問題,尤其是世姦的責任跟義務,應該去解決醫療資源與社會防護的問題,反而去散佈恐慌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0-05-01 19:16:00
社會對精神病患的態度那是核心問題沒錯不過原PO要討論的是法官認事用法的問題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5-01 19:17:00
沒辦法有的人肚子裡沒料只能連噓假裝自己講話很有力量。
作者: wonlylove   2020-05-01 19:17:00
法官的判決來自醫療診斷與法律,如果都沒問題,有罪沒罪也不是加害者,可決定的,政府一起起鬨是不對的,龍發堂關了,病人去哪?難道不是政府該做的事嗎?
作者: wonlylove   2020-05-01 19:20:00
聽說Ptt有一種流行病,很愛講不通,就會罵人法盲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5-01 19:21:00
大概就像那些肚子沒料無法就事論事只好一直噓的人吧。
作者: wonlylove   2020-05-01 19:26:00
原來罵人法盲,是就事論事喔!唉!得多關心你啊!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5-01 19:27:00
大概要關心你自己吧,哪天上社會新聞可不好。畢竟一個通篇搞不懂狀況的法盲到現在還是連中文都看不懂,嘻嘻。快來再噓一次。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20-05-01 19:34:00
也噓太多了 適可而止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20-05-01 19:38:00
法盲不盲不知道,不過法無信的話,這個法的根基就是鬆動的.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5-01 19:39:00
欸你需要噓的增加兩次囉怎麼不噓了。
作者: warchiefdodo (ming)   2020-05-01 21:20:00
唉 果然引來左膠了 可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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