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立委大大,消防法規要修嗎?

作者: tritonchang (夏天要游泳)   2020-04-27 09:45:10
台灣法律很怪
通常都是發生大事才在補破網
或許法律只是最低道德標準
再嚴格的法律網 止不住人為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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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看你家社區的消防受信總機
設備、安全委員搞不好都不會用
因為都是掛名,開開會敷衍了事
權利沒主財監大
況且我們家社區的受信總機是出了名的爛
不是常常故障 就是會莫名奇妙自發報
社區叫修從來沒修好過
要換,社區開會都說沒經費
然後社區消防安檢每年也是照過啊,電梯都公告過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20-04-27 09:47:00
推 61席大立委請即刻推動全台E和化照綠粉說的做
作者: saisai34   2020-04-27 09:47:00
設備問題好解決 花錢而已 人為疏失真的沒辦法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20-04-27 09:48:00
出張嘴E化最簡單 中央法規61席大立委快修阿~~~~
作者: ct412133   2020-04-27 09:50:00
錯了,花錢就是最難的問題
作者: dlija7814 (谯(‵皿ˊ)谯)   2020-04-27 09:50:00
其實師傅黨立院五傻可以趁這次機會叫民進黨一起修這個法,看能不能洗掉一些加害者的印象不過現在看來師傅黨的重心還是放在抓戰犯XDD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20-04-27 09:53:00
消防法規修正 消防設備主機 需連線當地消防單位異常或關閉 當地消防單位 的主機需要提出警示消防主機要有紀錄消防單位巡查紀錄的功能
作者: saisai34   2020-04-27 10:05:00
樓上你的做法把消防隊當保全 那要出錢啊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4-27 10:07:00
突擊檢查 人為缺失 重罰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20-04-27 10:32:00
消防單位本來就有檢察消防的工作 雖然不是例行性的那既然有這些檢查 留下紀錄很正常 在被檢查的主機端留下紀錄 就更降低 只有紀錄沒有檢查的機率一個打卡個概念像這個案例 說3/30 有來檢查過技術上 現在完全沒有難度 第一階段可以用外掛的方式解決 主機關閉的問題 之後就是 出貨的主機都要加上這個連線當地消防單位的功能
作者: tgyhum (vinc)   2020-04-27 11:51:00
連線消防局這種白癡言論 消防設備為了能發揮作用都很敏感一天超多誤報的 本來就沒必要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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