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藍委聲援張經義 批民進黨逢中必反 陸委會

作者: oylq2000   2020-04-18 07:09:32
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署名:鍾麗華、陳昀、彭琬馨、沈佩瑤
新聞標題:藍委聲援張經義 批民進黨逢中必反 陸委會︰法令一字未改 延續國民黨政策
新聞內文:
〔記者鍾麗華、陳昀、彭琬馨、沈佩瑤/台北報導〕中國上海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日前於
白宮記者會,回答美國總統川普提問時稱「來自台灣」,陸委會以國人不得擔任中國黨政
軍職務,將查處張經義。國民黨立委昨出面聲援張經義,批民進黨無限上綱、逢中必反;
陸委會表示,該項法令與相關公告,蔡政府二○一六年上台後,「一字未改」,是延續國
民黨執政的政策。
葉毓蘭︰中國傳媒都有黨營背景 不必獵巫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稱,她無法苟同陸委會的決定,若以東方衛視做為處罰標準,這是漠視
大陸所有傳播媒介都有黨營背景,不必獵巫,否則乾脆下令禁止所有台灣人上陸媒;立委
鄭麗文說,不需要無限上綱,難道在這些單位上班就是中共官員、黨員嗎?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強調,張經義是雲林鄉親,到白宮向美國總統川普發問,過去不都認為
是台灣之光,怎麼只因為工作與中國大陸扯上邊,就變民進黨的罪魁禍首?呼籲政府不要
雙重標準、逢中必反。
對於藍營的質疑,陸委會指出,「東方衛視」為「上海東方娛樂傳媒」所屬衛星頻道,隸
屬陸方政務系統「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全額出資的「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
」;且受黨務系統「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上海廣播電視台)指揮監督。
陸委會解釋,依其股權隸屬及業務監督關係,足認「東方衛視」為陸方黨務、政務系統所
屬事業單位,可依法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陸委會強調,國人擔任陸方職務,應考量是否涉及對台統戰工作、有無妨害國家安全或利
益。而個案是否構成兩岸條例所稱擔任職務,應實質審視職務內容,陸委會將會同相關主
管機關依法查處。
民眾黨團則質疑處罰張經義的標準為何?曾經於中國一級官方學術機構擔任顧問的前教育
部長吳茂昆,竟不違法,還可以擔任中央部會首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被問及此事時也
說,整個過程「太多主觀解釋」,如果要這樣,呼籲中國工作的人逃回來算了。
綠委提案修法嚇阻 最高罰百萬
但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認為,現行罰則過低,為提高嚇阻效果,她已提出兩岸條例修正草案
,將罰則修正為最高可罰一百萬元。此案已在昨天院會付委。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66732
陸委會解釋,依其股權隸屬及業務監督關係,足認「東方衛視」為陸方黨務、政務系統所
屬事業單位,可依法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在中國傳播媒體上大肆批評臺灣的「名嘴」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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