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佳龍訂生煤條例說自己不完備?台中市

作者: hyukhee1106 (叫我城武就好)   2020-03-13 20:21:22
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將遭行政院公告無效,前市長林佳龍任內的台中市環保局長白智榮
表示,民國107年空汙法修法後,盧秀燕市府團隊上任已1年多,未積極持續完備自治條例相
關程序,致使自治條例將被公失效,令人遺憾,直指盧團隊應該負責。
台中市新聞局長黃國瑋表示,曾任台中環保局長的白智榮,對於過程應比誰都清楚,「台中
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早在105年就已完備,不解怎麼現在卻站在環
保的對立面了?
台中市國民黨團指出,空汙法修法是在民國107年8月1日生效,當時市長還是林佳龍、環保
局長是白智榮,若沒有積極完成相關程序,前市府也不能逃避責任。
記者追問何謂「未能完成法定程序?」前市長林佳龍的幕僚表示,前環保局長白智榮的意思
是指,107年空汙法修法之後,盧團隊沒有依據新的空汙法提出修正自治條例的提案、送議
會審議、送中央備查程序,「盧用這自治條例用得這麼爽,如果有本事,自己再去訂一個。

根據民國107年8月2日的台中市政新聞,當時國民黨市議員顏莉敏、楊正中、李中就在定期
會詢問《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是否已於中央完成備查?(網址
:https://www.taichung.gov.tw/1053387/post)
時任林佳龍的法制局長吳梓生當時指出,市議會制定的生煤自治條例是送請行政院「備查」
,並非「核定」。依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備查是指下級政府或機關間就其得全權處理之業務
,依法完成法定效力後,陳報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知悉」。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根據地方制度法第26條規定,若地方自治條例有罰則時,要送行
政院「核定」才能生效;若無罰則,只要送行政院「備查」,不影響它三讀通過後的生效要
件,。
台中市新聞局表示,林佳龍制訂的生煤管制自治條例是經台中市議會三讀通過公布,確實送
行政院備查,行政院當時並無認為有違法、無效的情形,所以從自治條例公布105年以後,
環保局就根據自治條例的規定,對相關汙染業者進行管制,此條例不只規範中火,還包括中
龍鋼鐵、台肥、正隆、豐興等10多家企業廠商大型汙染源都有約束力。
新聞來源:udn
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412514
備註:看來林下一屆台中是不用選了啦,這些部下一個比一個爛,換人執政就被挖出一堆爛
攤子,誰還敢相信林啊,用人的眼光有點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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