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健保這東西規定太容易濫用了吧

作者: ctw01 (0000)   2020-02-23 22:19:45
本來還在關心覺得血友病童當初被搶了返台座位很不好,
結果父母都是中國籍...儘管媽媽有嫁來台灣過...但這法律的漏洞現在也展露無遺了。
健保規定投保人:
"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20歲,或滿20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限子女、孫子女
、外孫子女)"
皆可享有健保...
因此血友病童媽媽有我國國籍也有健保,現在就搭了順風車得到我們的福利...
這法條太誇張了,我可以接受對方沒有我國國籍但仍可享有健保,
像因為工作或讀書來台的外籍人士:
"在臺灣地區未設有戶籍,而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自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時起,亦
應參加本保險。但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不受六個月之限制。"
這樣享有健保我認為很合理。
但既沒有我國國籍,又沒有住過我們這邊,享受健保是在????
...拜託修法一下,健保都被濫用成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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