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公開透明與社會信任

作者: raiderho (冷顏冷雨)   2020-02-23 11:48:05
※ 引述《lickllll (Lick)》之銘言:
: 擷取一段
: 我的想法是:根據這個邏輯,你不相信政府,只代表你相信防疫人員正在隱匿疫情,那你
: 對社會體系已經失去信任。若你不信任社會體系,無論是否公布資訊,對你決策其實都沒
: 對社會體系已經失去信任。
: 認真問有人覺得這句話推論是正確的嗎?
: 這邏輯也太詭異了吧????
: 也就是不能質疑,
: 因為你質疑就是質疑所以有相關一切
: ???
: 有人要來分析一下這句話的思路是怎樣嗎?
: 我已經分不出反串了
陳時中也說,地方政府一定會知道(第24例確診個案資訊),因為衛生局是一起啟動的。而政府的態度很清楚,能掌握的特定對象,他們不公布;他們不能掌握的特定對象,他們公布。
邏輯推論是:
假如你信任防疫體系的專業,他們選擇不公開,因為他們根據已有資訊,掌握已經有風險的人員名單。對此,防疫專業人員判斷控管這些人對防疫需求已經足夠,不需要再額外公布資訊,造成獵巫或社會不必要恐慌,耗費大量社會成本,包括現階段不必要的檢疫。 (這些是前幾天陳時中已經多次表達的觀念。)
若一個人沒被通知要隔離,代表防疫專家們根據現有資訊,推斷他風險小到不需要耗費資源檢測,他就算知道病患20天前經過某某街道,也毫無意義。他需要的只是如同平常一樣注意自己的衛生習慣。
我想這樣的邏輯是很明顯的。因此,若不接受這些說法,除非是欠缺邏輯推論能力,那只可能是「不相信防疫體系」。防疫體系迄今表現非常穩健,若仍然不受信任,大概怎麼做都不會受到信任了。邏輯就是這樣。
防疫體系之前的做法完全遵照以上的準則,唯二公布具體地點或路線的金巴黎和鑽石公主號也是如此:前者舞廳流動客人甚多,必須公布讓客人自己有警覺心;後者更是完全無法追蹤,數量又龐大,因此直接採用國家級警報。那第24例呢,源頭此刻仍然未知,但源頭也早過了14天,該爆發的都爆發了,幸好結果沒有,所以就算追查不到也無礙,而後來的接觸史已經被防疫體系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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