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的公開透明要公開到什麼程度?

作者: Mithra (咪斯拉)   2020-02-23 09:01:56
※ 引述《pujipuji ()》之銘言:
: ※ 引述《kendo26 (重劍無鋒)》之銘言:
: : https://www.pttdata.com/ResponesPage.php?u=/bbs/Gossiping/M.1582400797.A.1DC.html
: : 依據olctw在八卦版的文章:
: : 過去的慣例都是公佈到鄉鎮市區層級資料
: : 72種法定傳染疾病,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同樣為第 5 級的還有其他 7 種,
: : 這 8 種除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外都能夠取得鄉鎮市區層級的統計數字,
: 很好啊,總算有具體的主張
: - 把確診者的所在地(常住地?),公布到鄉鎮市區層級
: 這是其中一種公開揭露的程度
: 其他包括「收治醫院」、「確診前行蹤」等等還有很多
: 針對無法掌握潛在接觸者的個案,可是公布到行蹤的程度
: 不同層面都可以被包括在公開透明這個大名詞之下的揭露程度
: 能指出具體的揭露程度,接下來要討論揭露的利弊才有確實基礎
反方一辯
我反對公佈到縣市的層級
政府的公告傳達能力比一般小道消息擴散能力強很多
之前台南市有小道消息說住在東區某里 當地里長還被迫自行雇工消毒了幾個路段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064345
如果確實公佈在哪個縣市 去逼迫里長查是不是在本里的里民會更多 壓力會更強
如果直接公佈到哪個里 其他里長是沒事了 但該里里長就面臨被迫找出住在哪條路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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