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究竟為什麼陳時中這麼隱匿24例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20-02-22 19:00:36
檢視現行法規 傳染病防治法
檢視現行法條 第 10 條
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
其實好像有法條規定,不要講出來
我也希望知道這個人在哪裡,至少民眾知道可以避免接近預防再感染
但不知道是不是礙於法條,所以不公佈
不過如果對方趴趴照,那就真的要公佈。
※ 引述《hiball (魔鬼肥肉人)》之銘言:
: 侯友宜顯然不知道...
: 可能心裡知道,所以主動殺球
: 柯文哲也不知道...
: 但是心裡也知道,
: 怕被圍攻,今天也把球踢給中央
: 北部剩下...
: 桃園 - 機場有風險加成
: 新竹 - 竹科不能講,經濟命脈
: 基隆 - 基隆港也是高風險
: 宜蘭 - 看來不是宜蘭,鄉下人不好欺負
: 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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