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施宇芳觀點:台中市政府與文化部路線之爭下的

作者: chris912029 (有醬汁才敢大聲)   2020-02-18 11: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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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宇芳觀點:台中市政府與文化部路線之爭下的台中州廳應何去何從為 他板文章可免填 請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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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長期關心文化行政,故希望就近日文化部與台中市政府針對具有古蹟身份的台中州廳使用方式提出建言。依據媒體報導,台中市在林佳龍市長任內與文化部針對台中州廳簽署「國立台灣美術館台中州廳園區合作意向書」,姑且不論意向書在公法上之效力,雙方同意將具有國定古蹟身份之台中州廳進行修復工程,並作為國美館二館之用。現任盧秀燕市長在11日表示不支持前述安排,引起正反論戰。
筆者希冀以台南與故宮之案例做為比較,台南市之美術館也有一館與二館,筆者認為文化部可以做為參考。台南美術館一館亦為著名古蹟,二館為日本著名建築設計師坂茂之設計,開幕轟動一時。然而若實際參訪,可以發現館藏及策展之品質仍有大幅進步之空間,簡單來說,空有硬體但是策展品質不佳。另由近期新聞可知:一館做為名模林志玲之婚宴場所,而二館做為汽車品牌Tesla的發表會場址,引起輿論關切,筆者認為展覽品質令人失望。此外,觀諸嘉義故宮南院亦面臨相同問題,不論在策展豐富度與參觀人數上,均遠不如預期。是故,筆者並不支持文化部在沒有充足묊搢D之支撐下,進行國美館二館之計畫。
筆者認為文化部掌握充足的資金,面對國定古蹟之維護,應減少與地方政府進行對價式之談判。更遑論林佳龍前市長所簽署之意向書是否有效也應予釐清。文化部本應有保存國定古蹟之當責,切莫屢屢以經費之支援,要求地方政府做出不當之承諾。如文化部以替台灣國寶畫家作品尋址而設立國美館二館也顯然不具備足夠之說服力。國美館所需要的應該是策展人才,而不是更多的展覽場址。事實上小型且與畫家具有連結的場址反而更能顯出國寶畫家之特色,比如說筆者非常推薦的台灣膠彩畫之父林之助的紀念館就是。
事實上,台中州廳雖為古蹟,但目前其實仍有市政府單位作為辦公場址,比如說台中市環保局。古蹟最好的使用方式,以場所精神的概念去思考,應是維持目前的使用方式才更凸顯州廳原有的價值與意義,實屬難能可貴,更是真正的“活化”。台灣在思考古蹟保存的時候,往往偏離古蹟既有的利用方式,筆者建議台中市政府維持現有之使用方式,但可以加入相關之參訪與公民交流,這才是州廳之所以為州廳最佳之利用方式。至於盧秀燕市長所希冀看到之“中區復甦”,市政府在不變更州廳現有使用方式上其實仍大有可為。該區之文化與觀光含金量非常豐沛,有其獨特的歷史
紋理,如市政府能夠更注意場所精神之維護,該區絕對是台中市最重要的觀光區。
縱上,希冀州廳之爭暫且平息,讓州廳維持其州廳之使用方式,筆者建議文化部可以將國美二館之預算節省下來,落實在幫助更多「活的美術館」,比如說(1) 既有公立美術館人員的策展素質提升,(2)優質私人美術館之挹注,(3) 進行具有文資身份的宮廟的彩繪與木雕維護,(4) 協助具有文資身份的教堂的壁畫與建築保存等等。讓台灣的文化行政從硬體思維,轉到真正細緻的策展與生活美學。※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4.附註、心得、想法︰
的確
覺得我們政府常常把文化設定在建築
為建設而建設
建築物完成就代表文化政績
建成也沒在經營很可惜
台中州廳除了特色建築之外
未來結合不同文化元素
相信會是很好的文化創意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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