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開罰柯文哲? 嗅到“歧視”味道

作者: 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   2020-02-04 14:08:38
※ 引述《glissando ()》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hk.crntt.com/crn-webapp/touch/detail.jsp?coluid=7&kindid=0&docid=10567909
: 7
: 2.新聞來源︰
: 中評社香港2月4日電/大華網路報
: 3.新聞內容︰
: 今天“是非集”專欄說,滯留武漢的台灣民眾已有第一批搭乘大陸東方航空公司專機返台,
: 這批來自疫區的台胞回台後須先隔離安置十四天,但隔離場所究竟設置在哪?目前政府的中
: 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暫將之視為機密。然而,隔離觀察場所的設置處是否應成為機密?乃至
: 於有絕無洩密的可能性?既關乎身處危機時的人性,也關乎政府措施所能凸顯的價值選擇。
: 由於台北市長柯文哲已接獲公文,得知安置隔離武漢返台同胞的場所,其中之一將設置在台
: 北市轄區,而他也在媒體訪問中說出該地點,因而遭致“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聲稱將可
: 能依法究辦。柯文哲表示自己接到了在台北市設置隔離場所的公文,他所指出的地點應該無
: 誤,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又何以做出有意依法開罰的反應?
: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9條規定:“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
: 揮中心成立期間防治措施之相關訊息,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
: 虞,經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者,應立即更正。”亦即要構成發表的防治措施為有錯誤或不實
: ,且導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時,才屬於違法而應開罰的行為。
: 柯文哲說出隔離場所的地點當為真實,就算被爆料出來確實會造成附近居民恐慌,甚至因而
: 對整體防疫利益有所影響,但也並不構成違法。不難推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極可
: 能因怕隔離場所附近居民抗議,才會對柯文哲的“洩漏”行為,直覺地聲稱依法可能要開罰
: 。
: 對於負責任的政府來說,擇定設置隔離場所的同時,就該有能力做好讓附近居民安心的準備
: 。因此,儘管柯文哲先說出了設置在台北市的隔離場所,且此訊息又確為真實,此時“中央
: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首先該做的事,不應是聲稱要法辦開罰,而是主動向民眾宣導和保證,
: 絕對有能力和信心做好相關的防疫措施,附近的居民不必恐慌才是。
: 專欄說,政治人物深知隔離場所附近民眾容易造成恐慌,卻利用來進行政治鬥爭,此為泯滅
: 良知的惡劣行徑。例如,高雄市長韓國瑜日前曾表示,“為防武漢肺炎疫情擴大,高雄市政
: 府規畫以軍營做為集中收治中心”,卻遭到了高雄市議員林智鴻抨擊為製造恐慌和唱衰台灣
: 防疫體制。
:   姑且不論2003年SARS期間的防疫,當時高雄市長謝長廷曾在小港的少康營區建置可以容
: 納1000人的集中隔離中心,韓國瑜針對可能的發展預作規劃和準備,若可拿來嚴厲批判,豈
: 不助長了本不應該存在的恐慌?武漢台胞返台後,總要有個隔離檢疫的場所,而配備相關設
: 施及醫護人員必須進駐,在在都顯示難以保得住地點的秘密?再說,有何保密的必要呢?
:   事實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聲稱要對柯文哲開罰,同樣也是消極地順應人民可
: 能造成恐慌的心理。而政府主管機關行事若屈服在此恐慌下,豈不等於認同了“歧視”的價
: 值。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對於傳染病病人、施予照顧之醫事人員、
: 接受隔離治療者、居家檢疫者、集中檢疫者及其家屬之人格、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
: 不得予以歧視。”從聲稱要對柯文哲開罰的事件中,仿彿讓人嗅到了對來自疫區同胞歧視的
: 味道。
: 4.附註、心得、想法︰
: 綠共藉機政治鬥爭柯文哲,歧視台商,2024下架綠共蟑螂!
怎辦 看著共媒的論調
我覺得有些點蠻有道理的欸
我們本來就該追求更高的水準吧
歧視這個問題還是要面對才對
就像以前超級歧視愛滋病
現在也還好了不是嗎?
「逃避雖然可恥但有用」
我現在也還在努力不歧視「噁心愛滋毒甲」
也希望
歧視「台商」的人
歧視「隔離者」的人
能不要去歧視「台商隔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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