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現在統促黨的台灣價值是不是充值滿了?

作者: ferment (下雨的側臉)   2020-01-21 14:39:43
※ 引述《ashirogimuto (亞城木夢叶)》之銘言:
: 依照政黨法第26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
: 只有「違背中華民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政黨才能解散
: 請問統促黨哪裡有違反?
這裡就是值得玩味的地方。
下列是統促黨黨綱:
http://www.china9999.org/guan-yu-ben-dang/dang-gang-1/
黨綱的大致精神就是融合,台灣/中華民國政府跟中華人民共和國體制上融合共治。
(而行政上台灣保持獨立)
而依照憲法,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體制若與非自由地區的體制進行融合,
這可否能定義為違背中華民國存在,倒是值得討論。
因為體制的融合,可能是對體制的根本性改變,
而根本性改變是否可以定義為違背呢?
: 你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就寫「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 難道中華民國憲法不追求兩岸統一?
: 你看祖國承諾統一後不變更台灣地區現行社會、經濟制度
: 難道一國兩制不是在捍衛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 統促黨主張兩岸統一一國兩制
: 完全符合憲法精神
: 大法官絕對不會解散統促黨
: 所以冥進洞做賊心虛
: 不敢把統促黨移送憲法法院
: 反觀冥進洞、屎袋力量
: 主張見不得人的台毒思想
: 難道沒有違背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之精神嗎?
: 冥進洞、屎袋力量都是違憲政黨
: 背棄了中華民國憲法
: 鼓吹人民與祖國對幹
: 罪不可赦
: 有朝一日我黨重返執政
: 一定要把冥進洞、屎袋力量提送憲法法庭解散!
或許有討論空間,所以時力才會想送憲法法庭吧。
至於媒體為什麼把送憲法法庭描述為提案解散呢?!
這也是其中的趣味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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