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護台胖犬那事也太誇張了.....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1-16 22:59:24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中華民國憲法
第 二 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
你可以用這麼多字去講一個違憲的事情,
真是不簡單。
今天事件就是因為他發文而需要道歉甚至辭職,
本質上就是侵犯言論自由的行為,
言論自由並不會因為你的職業階級而有所不同好嗎!
你要說甚麼他當網紅所以不行啥啥啥的 ..
他這臉書專頁是昨天剛開的嗎?
當網紅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結果發個文突然就變成不能當網紅了,
不就好棒棒?
※ 引述《pujipuji ()》之銘言:
: 好啦,這件事情持平而論
: 與其說是 個人發言影響到公司辭職負責
: 不如說是 經營個人品牌影響公司利益
: 【黑潮政策與經濟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是政治公關顧問公司
: 服務的是政治人物,協助政策研擬、議題發酵(aka帶風向)、網路風向分析等
: https://imgur.com/JbLWojJ
: 說穿了就是政治品牌宣傳工作的【代工廠】
: 但護台胖犬劉仕傑 經營個人臉書,發文爭取聲量
: 卻是在經營【個人政治品牌】
: 台積電能夠獲得客戶信任的其中一個原因
: 就是只做代工,不做半導體產品的品牌
: 與潛在客戶之間,沒有競爭關係與利益衝突
: 相反的,護台胖犬如果想做的公共領域的明星,
: 那跟他作為公關顧問的身份就有本質上的牴觸
: 護台胖犬想當政治網紅,但公關公司位居幕後,最不需要恰恰就是政治網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