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要反滲透法不如恢復舊刑法100條

作者: archer67 (羊入虎口了)   2019-12-30 22:55:46
舊刑法100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比反滲透法簡單明瞭1萬倍,乾脆恢復舊法不就得了,訂什麼反滲透法?
如果反對反滲透法的人是心理有鬼,
那當初反刑法100條的人心裡有什麼?
感覺現在台灣多的是面對中國就失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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