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柯文哲:討論等於反對?是在哈囉?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9-12-21 08:10:16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peterturtle: 兩個月前的三聯單?我們從報案到開庭
: peterturtle: 都要那麼久的嗎?
用一篇額度來回一下,我跟兩造都不熟,但對p板友的疑問算是有些心得。
看日期才一個多月,報案到開庭還真的沒有這麼快。
這種網路上妨礙名譽的案子,報案後大約4~8個月開庭,我常常都忘了我有報案...
還得去翻一下紀錄,「哪個板的哪一篇啊?」
一般這種第一次開偵查庭問完就會聲請簡易判決,這段就很快了,大概1~2個月。
如果不服要打官司,大概再等2~3個月開庭,通常這邊就會結束了。
所以全程打完沒有太多拖延的話,花上一年算是正常。
通常都會忘記是告誰或是告什麼內容了XD
附帶一提,我不靠這賺錢,只是討厭有人在網路上以為不用負責就亂噴。
因此我自己的習慣是,都會把拿到的和解金捐給法扶。
不過這個捐款會自動可以抵隔年的所得稅就是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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