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證實廠商付款操作「#宣告我的投票意志」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9-12-20 11:35:12
※ 引述《devidevi (凱特)》之銘言:
: 這篇文可能本身就是業配文
: 先假設一個前提
: 網紅跟年輕人都很討厭韓國瑜
: 1.不會去接韓陣營的葉配
: 光從文章內容就知道是反執政黨
: 2.看文章是在政見會前發,還是政見會後發
: 政見會前發,99%是韓陣營
: 韓國瑜只要比相同手勢就好
: 3.基本上沒有特定政治立場的話
: 不會特別去刪某陣營留言
: 刪挺小英留言,
: 除非是管理者本人不會知道
: 年輕人不支持韓,也不會去刪挺小英留言
: 4.蔡英文跟網紅合作,被出征,網紅沒事
: 網紅反政府被出征,刪文留言
所以呢
蔡英文可以買網紅撩總統,可以扶持側翼以公民團體的姿態罷韓,
韓國瑜鼓勵大家踴躍投票,為何韓黑又一副"抓到了"的模樣??
庶民又不可以買網紅了??
總歸一句,不分藍綠
台灣應該要立"網軍管理法"了
如同我之前文章所提日本迪士尼買網紅行銷"冰雪奇緣2"的案例一樣
#1T-54lg8
只要是業配文,就必須附註"收費業配"
有收錢就講清楚,說明白
並且依法課稅!!
如同第四台賣藥的,要在角落上標註"廣告"
銀行賣基金,也一定要高轉速的說明"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不要再讓政治人物有投機空間,想營造萬民擁戴.公民自覺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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