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一介政黑板友,說一下政治黑歷史

作者: askemm   2019-12-16 21:11:39
尚市長您好:
剛剛工作到一個段落,看到您的文:
#1Tzbiajc (HatePolitics),頗有感觸。
雖說這也算是我以前幹板友的報應(XD),
不過幹板友的文發那麼大篇,也著實令我大開眼界。
既然您都點名我叫陣,我也該正面回應了。
文超長,希望板主不要覺得違反板規。
首先呢,我要來跟因為您任意行為而無辜波及到的第三者x板友說聲抱歉。
尚市長您在另一篇文對那位我見過幾次面的x板友所PO的連結,
其實也是大家都知道也建過大功的網軍分析神器i'Analyseur ,
不過這個神器跑出來的結果,左右兩邊的ID共用IP的數量要夠多,
才能初步判定兩個ID可能是同一個人使用。
畢竟這年頭固網跟行動網路都會派發浮動IP,兩個ID剛好共用同一個IP的機會太大了,
像我跟那位板友共用過的那1個IP,查一下就知道是遠傳電信的行動網路。
https://i.imgur.com/9iobVhI.png
除了共用過這個IP之外,我跟x板友就是兩個人。
這邊要特別澄清。
x板友真的不好意思,我那位學弟給您添麻煩了。
既然都發文了,我也自己爆一下卦好了,
這是網軍分析神器對我的分析結果:
https://i.imgur.com/BgSQS8O.png
看得出來現在的我很宅吧,固網那條特別粗,
然後跟其他ID最多也只共用1個IP過。
相較之下,尚市長您就不只跟1個ID共用過2個以上的IP,
https://i.imgur.com/7ALP2UG.png
不過我也不會隨便說您跟其他ID有什麼特別的關聯,
畢竟共用IP數量要夠多(個人認為差不多要跟2個以上的ID均共用3個以上的IP),
再搭配神器系統的其他分析,
才足以明確判定ID之間是否有網軍關係。
希望我這樣的澄清能夠解除x板友可能的掛慮。
好啦,再來就講講我自己吧。
我是askemm,現在是一介不起眼的政黑板友,
至少相對於已經是網紅人物的尚市長而言,是真的不起眼。
其實正如我之前在他板發過的自介文,
我確實在2017年以前,在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當了10多年的基層人員。
而我在那裡的代表作,則是可能政黑的大家更知道一點的一項服務:
https://wifi.taipei/
是的,各位沒點錯,Taipei Free,臺北市政府的公共免費Wi-Fi,
是我在2011年參與創辦的,點進去有我的本名。
https://tinyurl.com/yx7b8tuw
https://askemm.pixnet.net/blog/post/46081731
而且也很難得在政黑跟八卦都沒有被鄉民鞭很慘。
不過這些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說:
一、我在擔任公務人員期間,謹守行政中立原則,
只有在下班時間才在網路發文,而且老板友可能有印象,
我基本上很少在政黑PO長文,最多PO個轉載新聞,
絕大多數以發黑特推跟廢推為主。
坦白說,平常工作盯著全市網路系統運作就忙不完了,
工作以外也沒多少閒暇,也沒心神寫長文。
二、我自認是一個做實事,且做事時不分顏色的人,
柯P上任後,我理所當然地依循他的轉型政策,
打造了全臺首發之捷運列車Wi-Fi服務「捷運Wi-Fi 230」,
運用ACG推廣概念,把資訊局的虛擬代言人「230」邀請來當「北捷少女」
(當然不對XD),
https://tinyurl.com/y7mozwlv
這是當時我看到的repo,我覺得做事情能做到不但沒黑特,還能讓人有好評,
也不枉自己的一番努力。
https://www.moelong.com/article_detail.php?no=2655
三、坦白說,Taipei Free到捷運Wi-Fi 230這6年,讓我很有成就感,
但全臺北市等級的勞碌,人生HOLD過一次就好,
所以2017年我已從臺北市政府資訊局離職,目前不具公務人員身分,
就是一介不起眼板友。
公務人員時期的自己講完了,
就來講講您提到的自己學生時期跟特定政黨關係密切的事啦。
其實我自己寫過一篇網誌回顧自己在學生自治圈的一段小小黑歷史,
裡頭記載的應該就是您提到的那件事:
https://askemm.pixnet.net/blog/post/46234473
不過離開學校以後,其實我就斷了在政治圈進一步發展的念頭。
所以我還是可以很負責任地補充說明:
一、不論是您提到的那件事發生當時,或者是現在,
我沒有任何政黨(不論您指稱的特定政黨為何)黨籍,
更沒有參與過任何政黨對內舉辦的會議或活動,遑論跟特定政黨關係密切。
二、那件事發生時我沒有任何派,就是一個人基於義憤中二亂選,
實際上我也不想牽扯朋友跟我一起瞎搞。
而且當時我的真正目標也不是為了選上或是當側翼掩護誰,
就真的是為受到傷害的選務工作夥伴們討公道。
很抱歉當時亂選沒做好榜樣,讓您對校園政治失望了。
好啦,既然都回應到這裡了,接下來可以換我對您說話了吧。
謹容我再次重申:
2017年我已從臺北市政府資訊局離職,目前不具公務人員身分,
就是一介不起眼板友。
在詢問過相關法律意見後,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我相較於尚市長您,不是什麼公眾人物,
不具公務人員身分的本人個人資料,跟公共利益沒什麼關係,
而且本人也很難同意他人任意利用個人資料,
懇請您跟板友都能尊重本人意願,也避免波及打擾跟我同姓名的第三者,
希望不要有損及本人權益,迫使我採取法律行動的情況發生。
就拜託您囉。
......這文好像不怎麼政黑耶,補個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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