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侮辱公署罪

作者: kaowill (阿偉)   2019-12-05 22:43:41
公務員(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
侮辱公署罪:
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也同樣是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ꀊ
網路是公開言論,也提倡言論自由。
但如果批評總統府,行政院,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等公家機關,在網路批評甚至侮辱
該機關,是否真的構成侮辱公署罪。我非法律專家,只突然覺得法院和監獄離我們好近。
ꂠꂠ 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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