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照國民黨反併吞法 講我從台灣來要關5年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9-11-30 09:43:08
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第 3 條規定,「公務員發表關於破壞國體、竊據國土、以非法之
方法變更國憲或其他涉及消滅、併吞、取代中華民國之言論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
有期徒刑。公務員發表言論,足使他人誤認國號變更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民
國總統犯前 2 項之罪者,應予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用這種的話,公務人員出外參加國際研討會還是會議什麼的,不能說我從台灣來,必
須說我從中華民國來,不然就判五年。那些大學教授有準公務人員身分的以後出去學術交
流會很不方便。
運動員也會很不方便,必須跟大會說我從中華民國來,不能說我代表中華台北,不然就判
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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