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吳怡農-四個月其實可以做很多事情。

作者: ppt123 (xp)   2019-11-04 04:40:39
※ 引述《yuxds (與人為善)》之銘言:
雖然吳怡農整體來說比蔣萬安好。
可是我們就事論事,吳怡農講屁話的時候還是該批。
美國是(跟台灣的薪餉相比更高薪的)「募兵」制(達不到標準就退訓、沒錢拿)。
台灣是「義務役、不願意」。吳怡農這個為了護航而睜眼說瞎話的傢伙敢說他不清楚?
: 四個月其實可以做很多事情。美國的海軍陸戰隊在十三週做完新兵基礎訓練,並在二十九
: 到五十九天內完成步校的專長訓,成為具有作戰能力的專業軍人。台灣沒有理由做不到。
: 即使不延長役期,也能夠讓義務役與後備軍人擁有實際的國防能力。
對啊!四個月,如果是高薪的募兵制,要應徵者在四個月內做到相關高標準,不然開除;
應徵者們「主動」「自動自發」「發自內心願意」去「加強鍛鍊」,當然比較不是問題。
台灣的問題就是「義務役、不願意」你那些高標準,能用最樂觀(講難聽點是天真、
自欺欺人)的「速率」去期待當事人四個月內3000公尺跑進10分鐘內、熟悉步槍、機槍
操作與精準射擊、單兵、班、排、連戰鬥?像你期待一位受訓的美國海陸兵的效率一樣?
如果「不願意」的當事人「好累喔、沒力了」,能跟美國海軍陸戰隊員的受訓意志相提
並論嗎?騙誰啊!只能用低標準,以時間(至少一年)來換受訓效果,催(在4個月內
達到即戰力標準)是催不來的。
所以美軍與AIT不是傻子,台灣的「義務役」才4個月,就被指出役期太短了,肛門夾一夾
4個月輕鬆混完,有多少義務役每天立志找盡自己空閒時間「自我加強鍛鍊」來累個半死?
: 4.附註、心得、想法︰
: 這次的內容看起來比較具體了
: 不過後面那段
: 美國可以做到 台灣沒有理由做不到
: 我覺得也還是太瞎了
: 不知道有沒有對國防比較專業的來講評這篇的內容?
不需要什麼軍武專業就能講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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