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191031柯文哲聯訪逐字稿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9-10-31 15:41:23
※ 引述《allmetaphor (能知)》之銘言:
: 什麼叫定義成歷史事件
: 那誰來定義這件事是歷史事件還是司法事件
: 柯文哲總是標榜務實理性
: 在市長和市政的部分,目前在處理事情和邏輯上都還說得過去
: 但以後更往上走,碰到更大的爭議案件、牽扯到更多人,才會是真正面臨考驗的時候
柯P對事情的定義
主要是以實務上要怎麼做處理來定義
會定義成歷史事件其實這跟所謂的轉型正義過程有點像
也是他去拜會華勒沙時得到的啟發
1.先解決目前的問題
2.預防以後再發生
3.最後再追究責任
重點是這先後順序不可混亂
一定要
STEP 1
STEP 2
STEP 3
依序去做
目前可以先解決的就是受害者賠償
這是實務面可以馬上執行且最不會有副作用的
然後要怎麼預防以後再發生
這真的要多方研討
而且台灣警察鎮暴的規定
其實一直是傾向去預防這類情況改進
說真的台灣警察已經比其他國家的友善平和太多
至於要追究責任
進入司法程序的就已經有司法審判了
其他更多的如政治責任的追究
我是認為這已經脫離了務實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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