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說別人性騷擾的要有證據! 不要誣賴當事

作者: NewYorkers (nytimes)   2019-10-31 15:20:59
你說劉先生性騷擾
證據在哪裡?
不能因為討論事情把辦公室的門關起來就算喔
誰開會不是把門關起來的?
政治真的很可怕別人說你有就要承認嗎
還沒有證據之前說人有性騷擾也太過份
至少要有憑有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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