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中共代理人法怎感覺比戒嚴時期還恐怖

作者: doholi (哈哈~)   2019-10-31 10:07:05
中共代理人修法重點
1.台灣地區的人民、法人或團體,不得與中國的黨務機關,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安
的機關,或代理人,從事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或發表共同聲明,違者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
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2.主管機關有事實合理懷疑,如果受詢間人未到場、無正當理由不答覆,或處陳述,或拒絕者
,處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並得連續開罰
本文擷取於youtube影片,網址https://youtu.be/fuS-EZ_0kps
我真的覺得非常有問題,第一,文中的'中國的黨務機關',依憲法來看,應該包括台灣的
任何政黨。
第二,文中的'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這個定義太模糊,如果我説民進黨不好,是不是也
算呢?
第三,文中的'主管機關有事實合理懷疑',什麼叫主管機關,教育局?文化部?如果連這些
部門都可以'合理懐疑',然後在結合司法審判,台灣還是法制國家嗎?人民還有言論自由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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