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委資格保衛戰 高潞・以用提「確認黨員

作者: f124 (....)   2019-08-12 09:51:07
立委資格保衛戰 高潞・以用提「確認黨員資格存在之訴」
2019-08-11 20:37聯合報 記者陳熙文╱即時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的助理日前遭指控利用職務之便申請經濟部補助,違反「利益迴
避」原則,經時力紀律委員會決議除名後,高潞日前「解編」國會辦公室,計畫籌組調查
小組釐清案情。然而,高潞今發出聲明稿指出,她超過4天仍未收到黨中央的裁決理由書
,因此將在明天向黨中央請求交付裁決理由書,同時循「黨內救濟」與「司法訴訟」兩種
程序,請求繼續保有黨籍及不分區立委身分。高潞也在今天至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聲請定
暫時狀態之處分」,以及「確認黨員資格存在之訴」。
對此,時代力量發言人李兆立表示,裁決理由書仍「送達中」。
高潞上周解編國會辦公室,並確定時代力量紀律委員已在8月6日將其除名,無須透過黨代
表大會決定。她今天透過聲明稿表示,時代力量針對她的黨籍與不分區立法委員的黨紀處
分,均因嚴重違背黨內規章所定程序而完全不生法律效力,她將分循「黨內救濟」與「司
法訴訟」兩種程序請求繼續保有黨籍及不分區立委身分,並希望透過司法程序,「聲請定
暫時狀態之處分」,以及「確認黨員資格存在之訴」。
聲明稿指出,依據時力規章規定,黨紀處分自紀律委員會所作裁決確定當天起算,且黨紀
處分書必須做成書面並向受處分人完成送達,才具備效力,不過自紀律委員會8月6日做出
開除決議後,直到今天已經超過4日,仍未收到來自時力所發的文件,因此將在明天向黨
中央請求交付裁決理由書。
聲明稿並指出,依照時力黨章,保障受處分人有20天申訴期間,因此她除了在 8日記者會
明白敘述抗辯理由外,將依照「時代力量黨章」、「時代力量紀律裁決規章」與「立法委
員行為法」、「政黨法」、「人民團體法」以及「憲法」,所賦予的法定救濟權利,尋求
救濟管道。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982924
一定要堅持下去 黨就是需要這種為了原民利益奮鬥的立委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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