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我姐夫爸爸因為轉貼賴訊息被調查局約談

作者: agold (一念心清淨)   2019-08-11 14:33:07
造謠與否由政府認定,別人無法嘴
但這種公然毀謗的,不知道是否可以告
由公證第三者來認定吧,大家說對不對
※ 引述《yun0615ch (阿毛毛)》之銘言:
: 幹你娘 李韓粉夠了喔 造謠生事還大言不慚
: 是怎樣 台灣變香港了嗎?
: 只准國民黨228亂殺無辜人不准政府約談造謠生事的 李韓粉的標準真的秀下限
: 難怪李韓需要靠老婆 靠岳父岳母養 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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