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香港抗爭到現在有點無聊了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2019-08-10 20:58:37
: → ceca: 他們要無條件無罪啦 42.77.43.40 08/10 12:59
: → ceca: 打警察都是十年 42.77.43.40 08/10 12:59
: → ceca: 一堆要被關到脫褲子 42.77.43.40 08/10 12:59
: → ceca: 不然你以為他們那麼拼幹嘛 42.77.43.40 08/10 13:00
: 推 lianhua: 現在看起來是想逼無罪沒錯 可惜我覺得那 101.12.232.106 08/10 13:00
: → lianhua: 群起頭的要GG 101.12.232.106 08/10 13:00
不是打警察這件事,主要是「暴動罪」
香港還有很多港英時期的法律留著,剛好港英時期一狗票對付社會運動的法律
其中「暴動罪」就是對付抗議人士
https://www.storm.mg/article/1542049?srcid=73746f726d2e6d675f30393636383435326435663662316364_1565441616
香港01引述陸偉雄律師分析,暴動罪是非法集結的升級版,必須證明被告實質上破壞了社
會安寧,例如縱火、丟磚頭等,還要有照片或影片等明確舉證。香港《公安條例》第19條
顯示,暴動罪成可處監禁10年。若參考2016年旺角魚蛋衝突的判例,大部份「暴動罪」量
刑落在3至5年之間,最低也有2年10個月。
至於上面說什麼搜證的,這些人都是警察現場抓來的現行犯
基本上沒什麼搜證問題,進入司法程序一、兩年內就定案了
所以上個月底香港那票抗議的,一直都聲明要港府撤回暴動罪的指控
港府完全不理會,現在玩成這樣己經把抗議能量玩的差不多了
你繼續鬧,港府繼續抓人,現在己經抓了三、四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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